中标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项目、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2个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市交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项目、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2个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第二次)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项目、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2个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
1、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中的服务类别名称为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已明确约定包含了结算审核工作,若还包含有预算编审或其它工作,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2、近几年国内的公路、铁路、轨道等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很多都采用全过程造价咨询模式(或全过程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中已明确包含了工程结算审核(或结算审计)时,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3、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的业绩合同中的服务类别名称为竣工决算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或竣工决算编制、或竣工决算咨询),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工作内容包含工程结算审核时(或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4、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的服务类别名称为竣工决算审计时,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5、项目规模金额,若业绩合同文件自身未明确体现时,投标人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或提供出具的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或提供项目概算批复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6、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若业绩合同文件自身未明确体现时,投标人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或提供已出具的审核报告或审计报告文件,含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的签署页),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7、商务部分的企业及人员加分业绩,对于未完结、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当咨询服务合同自身(或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或提供项目概算批复文件)能够证明项目规模金额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此类情况招标文件已明确了符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应保持一致)
8、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时,若其联合体协议未细化明确双方具体工作内容分工,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证明进行明确,符合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不?
9、以总公司名义投标,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团队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的社保在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参保,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不?
回复:
1、投标的造价咨询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包含预算编审或其它工作。
2、投标人提供承担过高速公路、铁路、轨道等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的造价咨询公司应提供含工程结算审核业绩不包括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4、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含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5、若业绩合同文件自身未明确体现项目规模金额,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文件中含有建设项目规模金额)。
6、若业绩合同文件自身未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的,以提供已出具的审核报告或审计报告文件,含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的签署页。
7、对于未完结、正在实施中的项目,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文件中含有建设项目规模金额)。
8、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由造价咨询公司出具并有注册造价师的签署页,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有注册会计师的签署页。
9、以总公司名义投标,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团队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的社保在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分所等)参保,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
质疑2:与质疑1内容相同。
回复:详见质疑1回复。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答疑补遗-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项目、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新田至高峰段2个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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