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
项目名称: | 荃湾港区(地块七,3046㎡)两年租赁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441302301L-20230610 |
组织方: | 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公告编号: | 惠州产权交易网(告)字〔2023〕0558号 |
出租方: | 惠州荃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 底价(万元): | 1.340240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500000 | 竞价幅度(万元): | 0.010000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12-08 19:00: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12-25 10: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08 1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25 10:0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12-08 19:00:00 |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25 10:00:0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9:00:00 |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 2023-12-25 10:00:00 |
温馨提示: |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可参与项目)→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如涉及)→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二、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全程网上报名、报价、竞价。 2、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4、报名联系方式:0752-3270025/邱先生,账号注册及交易系统操作联系方式:4008600752。 5、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承租方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参与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三、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规则: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不变更出租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具体交易时间以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为准)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6、原租户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8、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竞价保证金:15000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 号:39311010010046231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得人的保证金由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到出租合同原件和本次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交易平台获得报价资格。 11、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竞价交易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2、竞价规则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活动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如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权人应按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在报价期间可在最高报价基础上报出同等价格,并且优先成交。(优先权人在交易系统内行权对应“应价”) (6)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四、成交手续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交易平台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注:(1)上述资料中,申请类资料和主体资格材料为成交手续必要文件; (2)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成交候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公章;为两页以上的,请加盖骑缝章。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的,请签字并加盖指纹确认;为两页以上的,请页签并加盖指纹确认。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15815383605。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交易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承租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成交手续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由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和出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承租方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4、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2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水(电)费结算协议》(如涉及)。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公告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成交手续资料,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递交资料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以首年月租金13402.4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 3、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的最后二个月的租金标准进行收取,具体以双方签署合同为准。 4、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为其经营的场所及出入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公共责任险),承租方在租用地块上进行的活动及相关使用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出租土地上已搭建临时建筑物,如非原租户摘牌,承租方需处理拆迁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承租方须将工作区域和侯工区域分开设置,禁止把上述区域作为宿舍用途,禁止把车间、仓库、办公场所三合一。承租方在租用地块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用于生产和生活。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用地块转租或经营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8、租赁期限内,如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和盘整、政府及出租方的重点项目、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更新等需要使用租用地块的,或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企业改制等事宜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租用地块使用权,此种情形不属于出租方违约,但出租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书上列明的合同终止日前将租用地块恢复至出租方认可的状态,无条件退还租用地块给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须守法经营,不得在租用地块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因违法或违规使用租用地块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行到相关行政机关办理一切合法经营所需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环保、消防、许可审批、水电报装,在租用地块上搭设临时建(构)筑物等,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单位取得有效审批,承担全部费用,并提供审批资料的复印件给出租方存档。出租方负责提供报批报建必要的资料。 10、承租方应承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负责按租用地块周边现有围挡规格搭建围挡及自行承担费用。 11、承租期间,若承租方因经营项目需要对租用地块进行改造或搭建临时建筑物,须向出租方提供场地改造的书面申请【包括方案、造价预算、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如有)等】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确认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或修建临时建筑物方案及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建筑物安全要求。 12、承租期间,承租方对承租场地安全生产负责,承担由本身原因造成事故和场地及地上附着物损坏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因承租方与第三人纠纷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承租方在租用地块范围内一切使用行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用地块用于合同约定用途以外其它活动使用,承租方因违法或违规使用租用地块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4、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5、意向承租方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租物业,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租赁期间,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税费(除出租方开具的租金发票外)、水电报装费及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7、本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为800元,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交易平台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七、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3270025 交易平台系统咨询电话:4008600752 邮箱:gdzzgb@126.com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tenders.cn/ 2、出租方:惠州荃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邹女士/ 0752-5553352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荃湾港区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