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枣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枣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31229
项目名称:枣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以“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和“培育农村电商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挖掘枣强县的农产品、旅游、文化等资源,发挥电子商务工作便捷、快速、覆盖面大的特点,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深度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整体围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引领枣强县涉农产业链提档升级,使电子商务网销网购得到快速发展,农特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明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运用水平明显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运营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营服务12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本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型企业参加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造成的无效投标等情形发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实行在线开标。投标单位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导致电子投标无法解密或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投标人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 ”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投投标人未按“盲评”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依据《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简化健全政府采购程序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7、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枣强县建设北路 125 号
联系方式:郑赞扬 0318-82268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长九中心A区B座301
联系方式:0311-86821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超
电 话:0311-86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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