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42018000310
预算金额397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28-621852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崇州市汽车尾气后处理装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崇州市汽车尾气后处理装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420180003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代理机构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先生,028-62185286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崇州市蜀州北路135号3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028-82272536
项目联系人 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2272536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2-11 16:14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8-12-07 10:30
中标日期 2018-12-07 18:0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10-30 17:01
总中标金额(元) 397000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崇州市汽车尾气后处理装置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3970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东洋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夫北路29号;中标金额:397000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取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9000.00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佳慧、谢宏伟、张铁柱、谢钢、倪琦(业主代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 吴佳慧、谢宏伟、张铁柱、谢钢、倪琦(业主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内容 为落实成都市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通知(成府督查[2018]643号)》科技治霾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崇州市科技治霾工作方案》,我市将组织开展市政柴油车辆以及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的排气治理改造工作,为使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成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柴油车尾气治理供应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尾气治理产品类型: 柴油颗粒物捕集器(DPF)。 2、产品技术要求: ★1)产品性能必须满足HJ451-200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中的要求,提供国内CMA或CNAS认证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发动机台架或整车排放检测报告复印件,其中包括: ①在原机基础上,加装产品后颗粒物过滤效率不得低于85%,气态污染物(一氧化碳CO、碳氢化物HC、氮氧化物NOx)排放增加量不超过10%; ②安装后烟度检测值(自由加速法)不大于0.5m-1。 2)产品技术路线:根据所改车辆使用情况和排放情况,道路移动柴油工程车采用主动再生技术路线,工程非道路运动柴油工程机械采用被动再生技术路线,工业区企业叉车可根据车辆使用状态选择采用再生技术路线; 3)燃油适应性:所改车辆需使用国4阶段以上车用柴油(硫含量S≤50ppm); ★4)报警及监控装置:产品必须具备本地故障报警装置及在线远程监控装置,且具有完善“背压过载”报警功能,在线远程监控装置须通过监控平台的测评。(注:在线远程监控装置的数据能接入到采购人指定的在线监控平台,采集和传输的数据至少包括车辆地理位置、车速、产品进排气口的温度和压力(或压差)。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流量卡。) 5)本地故障报警装置应放置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易观察的位置,并设置明确的指示标牌,标牌上应有产品的维护保养要求、故障报警信息的处理方式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6)产品出现故障报警后,本地故障报警装置能够自动报警提示驾驶员,并将报警信息通过在线远程监控装置发送至监控平台,且供应商应有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 ★7)产品结构要求:结构便于维护保养,不允许有直接向环境排放的泄气口。产品不得改变车辆已登记的结构和外形尺寸,不得降低原车的通过性。 8)安全性要求:产品安装后,不改变车辆原有的安全性能,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9)产品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ISO9001或TS16949体系认证。 (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要求 1. ★崇州市科技治霾清单 序号 车辆类型 拟改造治理数量(台) 拟改造治理控制总价(万元) 备注 1 道路移动柴油工程车 100 包括各型商混车(8-12L)、道路清扫车(4-8L)、垃圾运输车(6-11L)(注:具体车辆类型和详细数量以采购人统计后提供给中标供应商为准) 2 非道路移动柴油工程机械 120 市政建筑工地、沙场、交通局所使用的包括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各型号非道路移动柴油工程机械(8-13L)。(注:具体车辆类型和详细数量以采购人统计后提供给中标供应商为准) 3 工业区企业叉车 130 工业企业内3-7吨各型号叉车(注:具体车辆类型和详细数量以采购人统计后提供给中标供应商为准) 总计 350 400 2. 产品在正常维护保养下,道路柴油工程车辆产品质保期15万公里或3年(以先到者为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为净化设备装上后运行3000小时或3年(以先到者为准)。 3. 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4. 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介绍及技术指标,包括产品参数及产品实物图。 5. 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负责对用户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管理维护、常用技术知识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培训的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操作,培训人数按照用户需求而定。 6.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项目安装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7.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和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8. 供应商委托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受委托安装企业必须为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提供资质证件复印件)。 9. 提供随机配备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10.被治理柴油车必须车况和发动机状况良好,无烧机油或串缸等情况,自由加速排气烟度不高于2.5 m-1。 11. 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因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上门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无偿返修或更换。 12.验收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本项目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验收。) ★四、商务要求: …………
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57ff7550166c37d31d465f5.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N7722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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