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青枫采竞磋-2024074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年(¥495,000.00/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年(¥495,000.00/年)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河海路办公区: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办公区:龙锦路1258号)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中央空调的定期保养、日常检修维修(含相应的配件更换),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但不包含空调移机、更换管道、更换空调内外机整机的改造工程及特灵CVHG冷冻机主机大修工程(指因主机故障需进行冷冻机压缩机和轴承维修更换等)。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拟开始服务时间为2025年01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不再续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3.方式:现场领购,供应商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采购文件(格式请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页面自行下载)。 (1)报名表、保证金退款信息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4)如被授权人报名的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核查)、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4年11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社会保险证明说明:江苏省内供应商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由供应商在单位人社系统中开立出具,单位参保险种:养老保险,材料所载二维码使用官方江苏智慧人社APP能扫描读取验证;江苏省外供应商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证明(应当加盖有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印章,如有材料所载二维码的,应当能扫描读取验证。二维码无法扫描读取验证的,报名不予接受。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玖仟捌佰柒拾肆元整(¥9,874.00) (2) 收款单位: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收款账号:8080 0188 0001 72788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下午5:00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到账。 (5)保证金交纳备注或摘要:磋商2024074。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12月11日11:3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注:提疑文件: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名称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 联系方式:0519-8985886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联系方式:0519-8811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9-88119558 邮箱:qf@czqf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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