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沙开审批审【2024】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超0319-8707017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职慧云0319-52511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已由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复文号:沙开审批审 【2024】4号,核准文号:沙开审批招标核【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工程,包括对沙河经济开发区2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 1、进行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规四路、西二路、西四路、南二路、北二路、支一路、支二路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19370m、路面恢复272473m2,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中段)、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与西四路交叉口); 2、进行开发区东区北环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纬二路(高铁-经八路)、纬四路(经三路-经七路)、经三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五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六路(沙河市长城玻璃深加工市场南端一纬三路)、经七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八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北环)、329 省道(高铁-经八路)、明阳一路、明阳二路、329省道及北环路等13条道路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25717.5m,污水管清淤26346m、路面恢复419165.8㎡。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EPC监理招标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页的信用查询中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配置人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相关规定,并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9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3.1.5其他要求:3.1.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5.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9 00:002024-10-23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1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2)选择投标人登录,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7.2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 7.3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 7.4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66187855/66187858。 7.5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7.6 招标小组成员: 招标人代表:张超 招标代理小组成员:职慧云、赵文洲、徐丽菊 其中职慧云任招标小组组长。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张超 0319-870701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慧云 0319-525110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788016

电子邮箱:zbb899851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人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沙河市翡翠路西、技术监督局北(国土局西配楼) 地址: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超 联系人: 职慧云
电话: 0319-8707017 电话: 0319-5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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