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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82021000247
预算金额106.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普格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834-4773905
中标公司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农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0 14:47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82021000247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1-10 14:47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普格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3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第一包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供应商: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巷大道26号 第二包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供应商: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巷路65号 第三包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供应商:广东农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建路6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第一包: 1、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盖投标人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应具有《药品注册证》 2、其他要求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5)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均满足相关要求,投标时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如涉及)。 第二包、第三包: 1、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本身以及报告中提及的财务报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以及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内部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报名后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11-11 08:30到2021-11-17 17:3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普格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四川政府采购网 |
洽谈时间 | 2021-11-18 15:00 |
洽谈地点 | 普格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新建南路12号,1804874187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普格县中心街37号,0834-4773905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陈先生,18048741870 |
预算金额(元) | 10608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1.第一包:人服用吡喹酮(薄膜衣片)124000片,计52.08万元;所采购的血吸虫病防治,人服用扩大化疗药品,吡喹酮(薄膜衣片)主要用于全县8个血吸虫病流行乡(镇),人群扩大化疗;2.第二包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30吨,计36万元;第3包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2.195吨,计 18万元。所采购的2种灭螺药品主要用于全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灭螺工作。总计106.08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要求,持续巩固普格县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确保2023年我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消除标准,顺利通过省州验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9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卫生健康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凉财社[2020]136号),《四川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11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21]43号)文件要求,下达给我县采购用于防治血吸虫病的人群扩大化疗药品和灭螺药品任务。采购预算:1.采购用于血吸虫病防治的人群扩大化疗药品资金52.08万元(其中2020年26.58万元,2021年25.5万元)。2.采购灭螺药品资金54万元。2项总合计采购防治血吸虫病,人群扩大化疗药品和灭螺药品资金106.08万元。 |
采购品目名称 | 医药品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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