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色大冶2024年6月分银渣销售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销售文件
项目名称:中色大冶2024年6月分银渣销售项目
项目编号:DYYS-FYZ-XS-2024-06
因中色大冶分银渣销售项目需要,我公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销售方式进行下列 标的的销售,请意向人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16:00 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5:00 时通过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cnmc.com.cn)下载竞价文件。
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15:00 时前将报价文件及多次竞拍价格通过中国 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递交。
一、拟销售标的一览表
二、销售说明
1.合格竟买人条件:
①竞买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 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分银渣经 营资质)、合法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 废代码 900-000-48、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无经营资质报 价无效)。
③竞买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竞买人对竞标的分银渣具备贮存、装运能力,自行办理完成政府部门相关 审批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运输管理、运输手续、运输安全及承诺、办理异地运输所需环保部门出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⑤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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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竞买人方可参加竞价。
2.本次报价为预估产量,具体数量由卖方根据实际生产量确定,结算重量 及含量以卖方质计中心出具的计重单及检测报告为准。
3.交货地点: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稀贵金属分公司。
4.交货方式及费用承担:买方自提,全部费用由买方承担。货物风险自提货 转移至买方。
5.提货要求:买方须按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现场转运方案,需安排具 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运输工具进行转运,运输、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办法》的要求。买方在保证不积压和符合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前提下转运,转运及 转运现场环境卫生、安全等所有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并负责保持现场整洁,不 能影响卖方正常生产。
6.安全环保责任: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相 关事宜,由买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应赔偿。
7.付款方式:先款后货,买方须于提货日前一个工作日将 120%预付款汇入 卖方指定银行账户。
三、竞价说明
1.请务必确认正确的货物名称,及标的相关信息。
2.本次竞价为公开竞价,正向竞拍,报价方式:□一次 多次(将多次 竞拍价格通过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cnmc.com.cn 递 交)。
3.计价元素及竞拍规则:
(1)金:金单价=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连续五个交易日按上海黄金交易 所每日 2#金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中标系数。
(2)计价元素及起拍系数:本次竞拍项目为分银渣金元素计价系数(单位:%),起拍系数为 95%,在起拍系数上正向加价,其余元素不参与竞拍;
因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不提供计价系数报价,为方便报价 将平台中报价总金额(元)栏视同为计价系数(单位:%),系数高者中标;竞价人只对分银渣含金计价系数进行报价,并据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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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素计价规则如下:
(3)加价幅度:计价系数以 0.5 个百分点的整数倍为单位正向加价。
(4)如竞价结束时报价一致,以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 定中标者。
(5)成交规则:有效最高价法(以高于出售方底价的有效最高报价为成交 价,有效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如有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顺序选择优先报价 者为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 选人为合同相对人:(一)拒绝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二)未按采购人要求缴纳 定额履约保证金的;(三)其他被查实使用违规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
(6)银元素计价规则如下:银:银含税单价=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连续 五个交易日按上海黄金交易所每日白银 T+D 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价×对应计价 系数,具体计价系数如下表所示:
(6)其余元素不计价。
4.竞价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6:00 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5:00 (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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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需要交纳竞价投标保证金:是□否;竞价投标保证金金额(元):¥30000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15:00 时前交招标联系人王军(电话 13545504040;QQ14228611),以便财 务部门核实。 缴费备注:分银渣竞价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视同废 标,中标后竞价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 16:00 时前再向拍卖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50 万元。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后,双方 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预付货款全额付清,未在合同 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并提货,拍卖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买 卖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若履约保证金未转为预付货款,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可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单位名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开户银行:湖北省黄石市工行下陆支行;招标人银行帐号:1803010729200039751;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下陆大道 115 号。
四、质检条款
检验操作方案
(一)计量
1.计量:使用稀贵分公司 3t 电子秤进行计量,质计中心计量室对稀贵分公 司内 3t 电子秤进行校准,稀贵分公司安排叉车协助 3t 电子秤的校准。质计中心 检验人员、稀贵分公司、客户代表共同对 3t 电子秤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
2.客户代表、大冶国贸、质计中心、稀贵金属分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监督计量 过程,防止遗漏或重复计量。
(二)取样
1.组批:按同一生产日期、同一品级(或同一生产批次)的分银渣组成一检 验批,每个检验批量≤5t。
2.将物料平铺在地面上,平铺高度不超过 300mm,使用样钎或专用取样器均 匀布点取样,每批次取样点数不低于 30 点(画 30 个方格,取每个格子的对角线 交叉点,从上往下贯穿到底取样),每批次取样量不少于 5kg。如遇结块无法取 样的情况,需破碎后取样。
3.取完样后,检验人员和稀贵分公司、内保中心相关人员共同在监控下对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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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称重,并做好记录。
4.出厂手续齐备后,样品由检验室一名检验人员和内保中心押运人员共同转 运至样品加工室,检验人员和押运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
(三)样品制备
(1)水份测定
1.样品加工室接收到样品后,对检验批充分混匀后进行缩分,取两份试样,每份不少于 1000g,按双平行样品进行水分测定。
2.水份测定时每份样均需做到恒重,参照行标 YS/T87-2021《铜、铅阳极泥 取制样方法》执行。
3.检验批的 H2O 按两份平行样结果的平均值报出。
(2)样品制备
1.测定水分后的干样经合并后再次混匀、缩分,取出分析试样,试样量不少 于 1000g,经研磨后全量自由通过 0.098mm,缩分成四份,一份供方样,一份需 方样,一份复验样,一份仲裁样。制样方法参照行标 YS/T87-2021《铜、铅阳极 泥取制样方法》进行制备。
2.成分试样在常温干燥环境下妥善保存三个月,以备核查。
五、发货付款及结算
1.卖方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作出发货安排,买方必须遵循卖方的发货安排预 付货款并提货,在运输时必须使用危险固体废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
2.预付货款:买方须于提货日前一个工作日按后续签订合同中规定的价格* 对应品种金属量*预估品位*预估系数,将 120%全额预付款汇入卖方指定银行账 户,卖方财务部门确认收到预付货款后为买方安排发货,待双方检验结果确认后,进行二次结算。买卖双方按照二次结算结果对预付货款多退少补,若买方差欠货 款,买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以卖方结算单日期为准),否则卖方有权拒开 发票(货款全额结清后开票),同时卖方保留按应收尾款的 30%/月收取买方违 约滞纳金(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权利(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
3.买卖双方货、款两清,结算完毕后,卖方为买方开具销售发票。除含金为 普通发票外,其它计价元素均为增值税发票。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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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电讯路 18 号
邮 编:435005
联系人:王军
电 话:13545504040
电子邮箱:14228611@qq.com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章)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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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主要元素典型性分析 | 预计重量 (实物吨) | 起拍系数 |
分银渣 | 分银渣(金) | 30 | 95% |
品位区间 | 计价系数 |
150g/t≤金品位 | 中标系数+4% |
100g/t≤金品位<150g/t | 中标系数+3% |
80g/t≤金品位<100g/t | 中标系数+2% |
60g/t≤金品位<80g/t | 中标系数+1% |
50g/t≤金品位<60kg/t | 中标系数 |
30g/t≤金品位<50g/t | 中标系数-1% |
10g/t≤金品位<30g/t | 中标系数-2% |
金品位<10g/t | 中标系数-3% |
品位区间 | 计价系数 |
15kg/t≤银品位 | 98% |
10kg/t≤银品位< 15kg/t | 97% |
5kg/t≤银品位< 10kg/t | 96% |
3kg/t≤银品位< 5kg/t | 95% |
1kg/t≤银品位< 3kg/t | 94% |
银品位<1kg/t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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