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1、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14米,红线宽度28米。2、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70米,红线宽度24米。3、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60米,红线宽度20米。4、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长度1526米,红线宽度30米。5、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703米,红线宽度24米。6、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996米,红线宽度28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4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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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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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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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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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汽开区辖区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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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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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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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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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1、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14米,红线宽度28米。2、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70米,红线宽度24米。3、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60米,红线宽度20米。4、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长度1526米,红线宽度30米。5、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703米,红线宽度24米。6、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996米,红线宽度28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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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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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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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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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1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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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汽开区辖区范围内。 2.3建设规模:1、乙十路东延长段(警备路~西湖回迁北规划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14米,红线宽度28米。2、丰采街(建达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470米,红线宽度24米。3、丙十四路(丙二十七街~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60米,红线宽度20米。4、乙四街(腾飞大路-长沈路)道路排水工程:长度1526米,红线宽度30米。5、丙三十一街(腾飞大路~丙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703米,红线宽度24米。6、丙十三路(丙二十七街~丙三十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996米,红线宽度28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2.4服务期限:30天(含现状测量)。 2.5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含勘察、咨询、造价、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6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以上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且全部人员均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可查询。 本项目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住建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住建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公司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具有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被授权委托书及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无需参与现场开标环节。违反上述要求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6.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会员端】后,点击【远程开标解密】,点击右侧齿轮状图标,即可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崔工 电 话:0431-815015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017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1810431097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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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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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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