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7760
(三)预算金额:15,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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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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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小平 13538778756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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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1-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1日 | (一)对学校重大决 策、重要规章制度等 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 查,提供意见或建 议;(二)对学校 的重大行为、重大事 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 论证,提出意见或建 议;(三)参与学 校对外签订的各种合 同、协议的拟定、审 查,提出意见或建 议,对学校签订的合 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 见;(四)接受学 校委托,参与学校有 关法律问题谈判,调 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 律纠纷,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 权益;(五)为学 校内部治理、规范运 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 议;(六)根据学 校需要,参与处理学 校人事、劳动用工事 宜;(七)根据学 校需要,参与处理学 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 宜;(八)根据学 校需要,以法律顾问 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维护学校的合法权 益;(九)为学校 管理层以及教职工开 展法治讲座或座谈 会;(十)协助学 校开展法治教育宣 传、法律知识普及活 动;(十一)为学 校提供相关的法律资 讯;(十二)经另 行委托,代理各类诉 讼、仲裁、行政案 件;(十三)经另 行委托,代理学校的 专项法律事务。 | 1 | 15,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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