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QT22-2022年部门级项目BMSHIL测试机柜设备采购(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安达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见斗0431-8074510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2
公告正文

QT22-2022年部门级项目BMS HIL测试机柜设备采购(三次)

QT22-2022年部门级项目BMS HIL测试机柜设备采购(三次)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1采购货物名称:QT22-2022年部门级项目BMS HIL测试机柜

2.2采购货物数量:BMS HIL测试系统1套(详见技术文件4.2.4)

2.3交货地点:预验收在设备提供方现场进行,终验收在招标方现场进行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设备验收并将设备交付至招标方指定使用场地,并在设备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终验收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3,149,460.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

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或2021年)、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2019年(或2021年)、2020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为客户提供HIL系统不少于5套,并能够提供该系统及设备的销售情况等相关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明确展示合同签订时间及供货内容等)

项目参与人员要求:投标方在中国境内应具备30人规模以上的专业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份项目团队成员列表及专家支持团队成员名单,总计不少于10位,要求提供每个成员的姓名、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信息

服务要求:投标方需要提供关于人力资源材料、售后服务及产品交付周期和质量几个方面的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承诺函模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1日20:00至2022年6月16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4888号

联系人:王安达

电话:1367430247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胡见斗、于丹雨

座机号码:0431-80745108

手机号码:18463100315

电子邮箱:hujiandou@faw.com.cn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Latest schedule:
Bid section number Bid section name Bidding project type Start tim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Deadlin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Deadline for submiss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Operation
0736-ZB20221190/01 QT22-2022年部门级项目BMS HIL测试机柜设备采购(三次) Domestic goods 2022-06-11 20:00 2022-06-16 20:00 2022-06-22 09:00 I want to bid
声明

除非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另行声明,本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所有。未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载、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的任何内容。如存在上述任一行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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