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其他服务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业主为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HZXE20230104002。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招标人负责提供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场地用于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标人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负责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保工作,并在招标人的同意及监督下进行所有涉及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工作。 其中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护工作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产权归投标人所有,涉及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产权、接入平台、平台开户、电费缴纳等工作均归投标人自行完成;原有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但涉及充电设备的接入平台、平台开户、电费缴纳等工作由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涉及投标人运营管理工作内容:日常站点的巡视、站点数据管理工作、新建及原有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设备损坏的维修及更换工作)。 2.2运营服务期:运营管理期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3项目建设期:单个项目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需完成相关充电设备的购买、建设及安装工作。 2.4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投标单位为浙江省外企业的,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通过电力局验收手续】; 9)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续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本项目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3)拒绝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内投标(或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4)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限额发包平台(http://49.4.53.110/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限额发包平台、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沈俊杰 电 话:0572-29319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俞炎彬 电 话:0572-2020159 招标监督小组: 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联系人:徐安 电 话:0572-2931990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2220028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国泰新点电话 :0572-222002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投标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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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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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项目名称 | 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 |
1.1.3 | 合同名称 | 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 |
1.1.4 | 招标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建设地点 |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 |
1.2.1 | 资金来源 | 由中标人负责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运营服务期:运营管理期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建设期:单个项目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需完成相关充电设备的购买、建设及安装工作。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2、财务要求:不作要求3、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实质性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投标人提疑回复函;最高限价; |
2.2.1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2 月 21 日 16 时59 分 59秒 |
2.2.3 | 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 | 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湖州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疑;或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湖州限额发包平台(http://49.4.53.110/HZfront/) —“其他交易栏--发包公告”中相应的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限额发包平台系统进行发布。查看答疑: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 —交易主体-相应项目或在湖州限额发包平台—“其他交易-发包公告相应项目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2 月 16 日 23 时59分59 秒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 形式: / |
3.2.3 |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投标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80(不含)%,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 | 投标保证金 | R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湖州限额发包平台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 |
4.1.2 | 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登陆湖州限额发包平台系统上传;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予以退还 |
5.1 | 投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限额发包平台-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网址:http://49.4.53.11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5.2 | 投标程序 | 投标文件解密顺序: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投标准备;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否则视为在线不到场,投标文件开启解密时将被拒绝解密。3、投标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需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人抽取最佳报价(如有)、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导入等全程操作;6、对网上发投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招标人在线进行回复;7、宣布投标会议结束。注:1、交易中心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并签字;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3、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做撤销投标文件。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不少于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可派1名代表参与评审,其余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及金额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须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形式。履约担保金额: 50万元。 |
10.4 | 招标结果公示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公示三日,公示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最终报价、否决投标单位及否决原因等主要要素。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
10.6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使用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远程不见面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整个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
11 | 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 | 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4.内存要求在4G以上。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投标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
12 | 其他 | 拟派团队成员:1、总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整体运营、管理;2、施工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负责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装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装工作、所有涉及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4、专业监控维护人员2名:负责站点监控、日常维护工作;5、日常站点巡视人员4名:负责日常站点的巡视及站点日常数据管理工作;6、新建基础设施维保人员2名:负责新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护工作。以上人员为最低基础人员配备,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自行拟派团队成员,且该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向招标人计取任何费用。以上人员需在人员拟派团队表中明确,低于以上最低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编号 | 具体路段或位置 | 车位数 |
1 | 1 | 长江路双号东面停车场 | 51 |
2 | 2 | 中华西路与珍贝路交叉口东南角停车场 | 80 |
3 | 7 | 湖申小区停车场 | 95 |
4 | 10—1 | 富强东路停车场 | 38 |
5 | 10—2 | 富强东路停车场 | 76 |
6 | 12 | 晟舍新街东路背街停车场 | 58 |
7 | 15 | 西湖路东面停车场 | 56 |
8 | 16 | 晨舍新街停车场(晨舍新街与新昌路交叉口北) | 128 |
9 | 17 | 星河花园园林式停车场(富民南路与顺昌路口) | 130 |
10 | 18—1 | 史家坝东停车场(史家坝路与顺翔路) | 30 |
11 | 18—2 | 史家坝东停车场(史家坝路与顺翔路) | 30 |
12 | 19 | 丽景湾商务宾馆南停车场(318国道与富民南路口) | 170 |
13 | 20 | 江南东路与利达东路50号交叉口停车场 | 100 |
14 | 21 | 晟舍新街菜场停车场(晟舍新街陶氏果业对面) | 48 |
15 | 22 | 史家坝西园林式停车场(顺翔路西面) | 70 |
16 | 23 | 繁荣路停车场(繁荣路与富民路交叉口) | 88 |
17 | 28 | 东湾兜村老村部(织里北路加油站) | 150 |
18 | 33 | 顺昌路后面园林式停车场(新世纪菜场东边万达) | 46 |
19 | 34 | 利济文化公园四期泽恩路停车场 | 150 |
20 | 40 | 康泰西路与珍贝路交叉口 | 200 |
21 | 102 | 晓河社区太嘉河边 | 150 |
22 | 104 | 永兴路 | 60 |
23 | 106 | 晟舍新街桥西 | 280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GB/T 2421.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
GB/T 2423.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
GB/T 2423.2-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
GB/T 2423.4-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
GB/T 2423.17-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
GB/T 2423.55-2006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 |
GB 42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GB/T 4797.5-2008 |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 |
GB/T 13384-2008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3422-2013 |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电气试验方法 |
GB 17625.1 |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
GB/Z 17625.6 |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
GB/T 17626.2-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3-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4-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5-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11-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GB/T 19826-2005 |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
GB/T 29317-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
GB/T 293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
GB/T 33708 | 静止式直流电能表 |
Q/GDW 1825-2013 | 直流电能表技术规范 |
JJG 842-2017 | 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
GB/T 29318-2012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
GB/T 18487.1-2015 |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GB/T 27930-2015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GB/T20234.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20234.3-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NB/T 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
NB/T 33008.1-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
GB∕T 18487.2-2017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 |
Q/GDW 1233-2014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 |
Q/GDW 1591-2014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审要求及打分说明 | |||
企业业绩 | 3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自有充电站点或纯运营充电站点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充电站点施工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自有充电站点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纯运营充电站点及充电站点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
拟派团队成员 | 25分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人员外,针对拟派人员进行评审: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力专业)的每名得3分,最多得15分;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电力专业)的每名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内容 | 优 | 良 | 差 |
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 45分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9-6 | 6-3 | 3-1 |
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 45分 | 项目运营管理方案 | 9-6 | 6-3 | 3-1 |
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 45分 | 项目施工实施方案 | 9-6 | 6-3 | 3-1 |
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 45分 | 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 9-6 | 6-3 | 3-1 |
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 45分 | 保证质量的人力调度方案和措施 | 9-6 | 6-3 | 3-1 |
企 业 名 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 务 | |||
总 部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分支机构情况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 立 日 期 | 现有职工人数 | |||
企业简介 |
身份证扫描件 |
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序号 | 使用方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人民币) | 签订时间 | 使用方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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