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2024年10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2024年10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 2024年 10(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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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 | 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1、存储容量≥3T;(此项可不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投标方提供承诺函,以实际供货为准) 2、管理平台可支持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数量≥8台; 3、显示屏:显示屏分辨率应≥1920×1080; 4、▲外壳防护等级:管理平台的外壳防护等级应≥IP20; 5、执法记录仪数据清空:管理平台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6、数据自动删除:管理平台应能自动删除超出存储期限的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应被自动删除; 7、时间校正:可对已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自动校对时间; 8、自动充电:可对已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自动充电; 9、▲数据采集速率:管理平台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8MB/s; 10、工作噪音:管理平台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应≤45dB(A); 11、充电电流:管理平台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应≥480mA; 优先采集功能:具备专用优先数据采集接口,当此接口接入执法记录仪后,可将其它接口的数据采集暂停而优先采集此接口的数据; 13、用户权限:可以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的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 14、屏幕显示与物理采集位置对应:管理平台显示的接口编号可与其物理采集接口位置一一对应; 15、▲计时误差:管理平台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应≤3s/d; 15、▲计时误差:管理平台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应≤3s/d; 16、★供货厂家要求:供应商需对接日照市公安局音视频管理平台,并由该平台厂家出具加盖公章的对接承诺函(需提供厂家盖章原件)。 注:以上三角项需要提供对应检测报告(备注第23条需提供厂家承诺函)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满足《GA/T 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3部分:管理平台》计日志 | 10 | 2024年11月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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