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日报社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项目”的公示
玉溪日报社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
3.采购预算:32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为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项目。
2、理由及相关说明: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由成都紫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完成。2010年投入使用至今,因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对原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数字剪报、内部文档管理等功能模块,加强对网上读报功能的支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此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成都紫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33号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1 |
史启斌 |
玉溪市工信委 |
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类 |
2 |
李宇志 |
玉溪市图书馆 |
信息技术、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类 |
3 |
张艺林 |
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 |
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类 |
2、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玉溪日报数字报系统升级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为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系统进行升级,必须保证与原系统无缝对接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基于技术及后期服务的原因,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第二条第十款之规定。专家组一致认定,本次拟采购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贰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玉溪日报社
地址:玉溪市玉兴路120号
联系人:周师 联系电话:0877-2058851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人:彭海静、柏洋 联系电话:0877-202691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玉溪市迎春街2号市财政局3栋402室
联系电话:2024675、2039820
日期: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