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基地物流项目(二期)托盘立库子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0-2440ydzb787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基地物流项目(二期)托盘立库子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项目编号:1210-2440YDZB7874】
我司受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基地物流项目(二期)托盘立库子项目(项目编号:1210-2440YDZB7874)招标公告,因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答疑及澄清: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描述:第44页,如截图标注所示
疑问:此两处是否为描述书写错误,据前文描述,第一处应为“C1栋1F入库口”,第二处应为“该作业流程同样可以在C1栋3F执行”?
回答1:按图纸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描述:第45页,如截图标注所示
疑问: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经查询项目所在地广州市白云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加速度值0.1g,此处要求是否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不参考当地实际要求。
回答2:详见澄清1。
问题3:招标文件描述:第50页,如截图说明所示
疑问:据前文描述C1栋1F为入库区,因此流程中不涉及空托回收,此处空托盘码垛机在1F的具体使用需求能否增加说明。
回答3: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描述:第58页,如截图标注所示
疑问:招标要求钢材型号宝钢或武钢S450+ZMA钢材,宝钢相应材质的钢材牌号不与此S450+ZMA对应,武钢也无此型号钢材,如需使用此型号钢材建议增加首钢、邯钢以供选择,首钢、邯钢为此型号钢材的国内大型钢材生产厂家。
回答4:详见澄清2。
问题5:招标文件描述:第59页,如截图标注所示
疑问:招标文件要求钢板涂层双面140g/㎡,不同厂家材质要求不完全相同,此处能否调整为涂层要求:≥双面140g/㎡。
回答5:详见澄清3。
问题6:招标文件描述:第64页,如截图标注所示
疑问:据招标文件描述,项目整体满足国标要求进行设计,标注的“使用的变频器具有UL标识”UL认证为美国检测机构相关电气认证,不适用于国标要求,IEC为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甲级咨询组织,同样不适用于本项目,此处建议去掉此条要求。
回答6:详见澄清4。
二、澄清部分:
澄清1:招标文件P44,(二)设备安装的建筑结构条件▲“1、设备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现回复为:(二)设备安装的建筑结构条件▲“1、设备抗震设防烈度:参照广州市白云区实际抗震要求设防烈度7度”
澄清2:招标文件P58,参数响应表 4“钢材型号‘宝钢或武钢S450+ZMA钢材(货架立柱、横梁)、宝钢或武钢SS400\Q235\Q345钢材(其他货架部件)’”现回复为:参数响应表 4“钢材型号‘宝钢或武钢或S450+ZMA型号钢材(货架立柱、横梁)、宝钢或武钢SS400\Q235\Q345钢材(其他货架部件)’”
澄清3:招标文件P59,参数响应表 4“表面处理‘必须采用热镀锌钢板轧制而成,涂层要求:双面140g/㎡,镀锌成分:Zn-6%Al-3%Mg,镀锌执行标准:GB/T2518-2019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现回复为:参数响应表 4“表面处理‘必须采用热镀锌钢板轧制而成,涂层要求:双面,≥140g/㎡,镀锌成分:Zn-6%Al-3%Mg,镀锌执行标准:GB/T2518-2019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澄清4:招标文件P63,e)其他功能要求说明“使用的变频器具有UL标识,并符合IEC标准。”现回复为:e)其他功能要求说明“使用的变频器具有UL标识或符合IEC标准或符合CCC标准。”
澄清5:《商务技术评审表》中“投标人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项目业绩”中原文:“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项目,每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现回复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设备(堆垛机高度≥30米)及相关服务的业绩,每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澄清6:招标文件P131,(3)同类项目业绩“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单个合同金额在≥30米的集成合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的业绩,并按照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后填入表格。”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设备内容
合同金额
签约日期
用户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年份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述表格,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签字页、关键页(能注明合同金额)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商务技术评审得分的依据。
现回复为:(3)同类项目业绩“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设备(堆垛机高度≥30米)及相关服务的业绩,并按照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后填入表格。”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设备内容
堆垛机高度
合同金额
签约日期
用户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年份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述表格,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自动化立体库物流系统设备(堆垛机高度≥30米)及相关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签字页、关键页(能注明合同金额)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商务技术评审得分的依据。
澄清7: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原文:“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现回复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此答疑及澄清公告为准。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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