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3CG14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三)1.综合评审表现变更为: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企业荣誉及企业实力(6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分。 注:以上证书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http://www.cnca.gov.cn(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暂停等均属于无效认证) |
人员配备(30分) |
1、项目经理获得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得5分。 2、本项目服务作业人员: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证的。每提供1名得4分,最高得8分; 3、本项目提供的防制服务作业人员,具有①植保无人机系统初级操作手合格证或具备②中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证的,每提供1名得3分,最高得9分; 备注:以上供应商须提供证件扫描件; 4、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每提供1名的2分,满分8分; ①相关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及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为保证技术力量及人员配备数量,本评分项1、2、3、4条所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书不可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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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10分) |
各投标人提供病媒的防制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灭蚊方案,灭蝇方案,灭蟑方案,灭鼠方案,孳生地设施设置方案,残留药物处理方案,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应急消杀方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计划,病媒防制实施方案结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投标人的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情况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情况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工作内容,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分。 督导检查:针对本项目提供病媒生物防制督导检查方案,要求提供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方案周密细致,详尽准确,思路清晰,针对性、可行性强及档案编制脉络明了、目录清晰、内容齐全等方面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督导检查内容,完整合理性,档案编制完整性况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督导检查内容,完整合理性,档案编制完整性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督导检查内容,完整合理性,档案编制完整性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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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备(2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采购服务项目配备的主要设备情况打分: 1、供应商配备消杀专用工程车辆(货车类),每提供1台的得2分,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 备注:以上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为投标人所有的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如不是投标人所有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并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中。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5台超微量喷雾器,在满足5台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台加1分,本条最多得5分。须提供设备够买发票,并提供以上设备的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全部满足的的5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植保无人机的,提供一台5分。满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 配备植保无人机的目的是针对城区闲置用地、储备用地以及拆迁工地等特殊场所,在人消杀员和设备无法进入的情况下可正常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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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原价格评审表现变更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24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权重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原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0日9点00分现顺延至2023年11月14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二里吴社区疾控中心西侧正东方向50米
联系方式:18056839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商业综合体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16
附件信息:
蒙城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