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城市更新
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老旧小区维修养护工程监理
慢行系统提升改造
室外工程
村庄亮化
老旧小区提升改造
市政小型工程2021年监理
绿地景观提升
施工监理
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10101tp001018240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孙晖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19 15:06:00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通知书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8240
工程名称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8240001002
标段名称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1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1月2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片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孙晖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00327130
1.570000%
667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93.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沈阳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孙晖
李军
王柱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00327130
00320768
00563823
投标报价
1.570000%
1.520000%
1.590000%
工程工期
667日历天
667日历天
66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93.4
91.13
90.8
企业业绩
1.意通物流园项目-水果物流交易市场工程监理
2.方巾牛污水处理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监理
3.光明新村小区(公租房)装修及改造项目监理
4.新民市大民屯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5.卧龙湖湖滨生态湿地缓冲带建设工程(末期)监理
6.2019年于洪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监理
7.道义第四小学(南京一校沈北分校)及幼儿园项目监理
8.2018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监理3标段
9.2019年大东区慢行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三标段(东顺城街、小什字街、育才巷、地坛街、大北关街、小北街)
10.于洪区华城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11.沈阳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高科路仓库及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2.康平县滨湖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室外工程、设备用房及大门工程(监理)
13.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冷库C项目监理
14.金廊沿线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监理2标段
15.卧龙湖北岸鸟类栖息地建设工程监理
16.康平县2021年美丽示范村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建设项目-村庄亮化监理1标段
17.新生街中段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18.金廊沿线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沈河区亮化工程监理
1.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苏家屯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监理
3.和平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二期)监理
4.沈阳市苏家屯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5.市政小型工程2021年监理
6.2020年和平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绿地景观提升工程等6项工程-监理
7.2019年大东区慢行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大东路、长安路)
8.南部快速路项目(浑南大道快速路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
1.东药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2.沈水湾公园盛京龙柳亭改造工程监理
3.浑河沿线高品质市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4.东药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标段)
5.地铁克俭小区(公租房)收购及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6.天柱排青区域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7.老旧小区维修养护工程监理
8.大东区96中学教学楼整体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沈阳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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