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化水专业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010987061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工157056009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化水专业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4AT0109870615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标段1: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凤阳明帝钙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凤阳金泉建材有限公司。

标段2: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化水物资(一)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迪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裕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3: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化水物资(二)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裕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宿州市中悦商贸有限公司。

标段4: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混凝剂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宿州市中悦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徐州祎麒化工有限公司。

标段5: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酸碱危化品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联合化学储运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徐州祎麒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056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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