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生产房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择优选择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49.8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w-lxgc-2024-004
预算金额49.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武耀华0471-22430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生产房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择优选择公告

(公告编号:HDW-LXGC-2024-004

. 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4270号)文件;集团公司2024年安排我段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项目按照预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498250元,由站段作为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及工程实施盯控工作。目前,项目计划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预算已批复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项目施工单位。

  •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工程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工程造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概(预)算批准单编号

批复大修施工费金额(元)

款项来源

1

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

孤山信号工区

呼概预算审

{2024}270

498250.00

国铁大修

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具体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施工图

4、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

498250.00

按照施工设计图工作量内容及现场勘察进行核算报价

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6、凡有投标意向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联系招标单位联系人到维修整治现场进行实地勘测(投标文件必须附现场勘测照片及现场勘测证明)。

7、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内的工作量经现场实际勘测情况来制定房屋维修整治对材料的运用、施工部位的外观尺寸及完工后的整体效果说明。房屋维修整治材料必须符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呼铁计函[2024]8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

. 对施工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3年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具备此项工程资金垫付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标书中提供施工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4.申请单位具备近两年内同类房屋整修及大修施工项目业绩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银行凭证);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7.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本人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借资质、挂靠和转包施工申请单位投标,若经查实我立即停止与其的各项合作,并且投标单位要承担有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10.项目现场负责人须申请单位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并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申请单位内注册的工程师,并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相关施工人员须具备第三方培训上岗证书。

11.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不实时,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申请单位的责任。

.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申请单位按照施工设计图工作量现场勘察核实工作量照片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3年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具备资金垫付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银行凭证)。

9.投标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本人在投标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10.投标单位出具的非外借资质、挂靠和转包施工承诺书。

11.对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逐条逐项响应情况。

12.近两年内同类房屋整修及大修施工项目业绩付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13.拟投入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人员设备证明材料

14.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及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电子版申请(详见第第一项及营业执照,格式为PDF件至电子邮箱272436121@qq.com并注明递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开标时提供密封纸质版申请文件标书)

2.递交电子版申请函(详见第四条第一项)及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发布本采购公告之时起48小时,272436121@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电子邮箱的电子版申请函(详见第四条第一项)及营业执照均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开标  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22号

   编:010050             

 系 人:武耀华

   话:0471-2243086

七、投标报价核算依据

1.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呼铁计函[2024]8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试行)》文件。

2.《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3.《内蒙古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4.《内蒙古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5.《内蒙古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0)

  • 评标法:符合招标公告各项条款的摇珠法中标。

九、服务技术要求

1.所用材料、材质均符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呼铁计函[2024]8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试行)》文件标准。

参考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施工期间,由于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违犯操作规程造成呼和浩特电务段损失,中标单位应等值赔偿,并向呼和浩特电务段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3.中标单位施工完毕后,向呼和浩特电务段提出验收申请,经呼和浩特电务段项目实施科室及使用部门项目监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签认验收报告工程款结算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4.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必要的机构、制度,并赋予其应有的权责,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的要求。

2)维修质量检验制度,贯彻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各工艺流程,按工序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测量,其数据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质量规范及甲方规定的要求。重要节点必须有自检的检验记录及影像记录,填入甲方规定的表格。

其他相关要求

1.安全目标:确保维修过程中人身、作业安全项目施工期间造成人身、作业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招标方不承受任何责任

2.申请单位自行负责所投标报价所产生的服务交通、住宿费用。

3.申请单位成交后须和呼和电务段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廉政协议书。

4.施工完毕后参与谈判单位应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现场修整工作。

5.完工验收按照施工设计图的各项内容进行验收,施工如有漏项不予验收交接。

 

 

 

 

 

附件:

申请承诺书 

呼和浩特电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孤山信号工区房屋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编号:HDW-LXGC-2024-004)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办理收付款事宜。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浩特电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浩特电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月  日

 

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依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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