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
金额
297.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shq20240830
预算金额
297.87万元
招标公司
泰州市金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李先生1340123219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闵女士86982663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1
公告正文
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JSHQ202408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878564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金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297.87856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资 质条件 (1)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 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投标 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 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 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 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 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5)其他①团自2022 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团自 2023 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团投标人为拟派 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4月-2024年9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 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 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 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 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 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持委托书至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8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8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泰州市金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2.1项目地点:泰州市高港区2.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297.878564万元2.3工期要
求120 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JSHQ20240830 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工程许庄数字科技创业园4层、5层装修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297.8785642.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 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付清审定结算价。(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 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 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 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 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 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 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 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 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 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5)其他①团 自 2022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回 自2023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团投标 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4月-2024年9月,其他要求:应 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 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 明。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 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 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 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3.5投标人不得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3)、3.3(4)、3.3(5)、343.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请申请人于2024 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将 报名材料送至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 交下列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5.投标截 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 00分,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8楼开标室。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 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评标办法6.1本次招 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其他要求7.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 副本2份7.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 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7.3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 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 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 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信息名称泰州市金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高港区三星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北60米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40123219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联系人:闵女士 联系方式 0523- 869826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州市金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金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三星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北60米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401232191 电子邮件:hq8688266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联系人: 闵小平 电 话: 0523-86982663 电子邮件: 2835574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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