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公安局象形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简易程序)
本招标项目根据吉府办字【2017】216号及吉市发改公管字【2018】14号文件精神,永新县公安局通过行政会议决策确定采取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新县公安局
二、工程名称:永新县公安局象形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三、工程地点:永新县象形乡
四、工程概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 期:90日历天
九、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45077.59元
十、投标人须在2019年11月4日10:00时开标前缴纳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永新县公安局象形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
开户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
账 号:14072101040007931
十一、对投标企业要求及投标文件组成(须提供以下证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建造师担任授权委托人,建造师必须到场);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证原件;
7、安全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四大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十二、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程序如下:
1、由建设单位按报价承诺法招标的规定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4、0.945、0.95、0.955、0.96、0.965、0.97)乘以控制价确定中标价。
2、由建设单位再从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通过电脑或摇号机当众公开随机抽取抽取1名为中标候选人,由监督小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重新抽取。如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十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在不超过合同价的范围内据实结算。工程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95%,剩余5%等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四、开标时间:2019年11月4日10:00时
十五、开标地址: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永新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079663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96-7732198
永新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