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功能模块建设产品包装政务服务事项库调试软件安装说明书使用操作人员验收机器设备防破损装卸发运运输远程踏勘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远程不见面勘验远距离勘验勘验要点展示勘验样板间展示云勘验一体机远程勘验勘验任务创建勘验任务列表展示勘验任务管理功能勘验短信预约开始勘验勘验审核勘验整改消息预警系统勘验任务全流程管理功能勘验模式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移动端应用用户库电子印章系统资源有效利用系统对接集成远程指导服务远程申报指导系统勘验模式管理服务勘验流程服务端多渠道支持多渠道服务模式勘验记录勘验指南地理定位服务自主申报勘验现场电子化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建设勘验事项指南第三方软件测试多媒体线下勘验会议室一拖八无线话筒协调设计师开发工程师产品经理运维工程师实施工程师测试工程师风险评估测试项目实施方案运行维护系统维护方案系统维护手册系统维护记录系统运行报告系统上线部署软件使用说明书系统培训手册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系统接口说明书系统管理系统业务操作维护系统成果维护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各类车辆各类工具各类耗材仪表升级更新技术支持软件系统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系统代码数据库修改排除故障故障分析报告防范措施故障性维护中间件技术支撑服务售后服务方案跟踪检测对接集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建平台与扬州市其他部门建设平台项目实施部署方案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基础支撑组件视频直播电子签名服务移动端系统演示演示信息管理功能人员管理和审查要点管理功能勘验要素自定义管理勘验承诺书管理功能勘验专区建设物业管理
金额
7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czc-2022091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磊0514-89787281
中标公司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CZC-2022091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40号徐庄实训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76.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艳、陈锦琪、阮静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为成交价×1.5%×8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市民中心2号楼
联系电话:
1811820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14-8978728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磊
电 话:18752710910
目录2022年12月5日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JSHCZC-2022091
三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3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
1.项目编号:JSHCZC-2022091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受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第一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四章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4.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79.7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五、开启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18118200699联系人:阮静静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名称: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1.采购人信息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联系方式:18752710910联系人:唐工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信息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4-82981746。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其他
2、供应商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HCZC-2022091号项目。1、采购方式第二章磋商须知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合格的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80%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帐号:7328410182600010543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邗江支行开户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
(3)合同条款及格式(2)磋商须知(1)采购公告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6、采购文件构成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项目需求
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采购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7、采购文件的澄清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0、响应文件构成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
(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磋商响应报价表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3其它费用处理
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磋商响应函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递交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磋商响应有效期
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拒收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响应文件的修改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
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磋商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磋商的澄清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26.1磋商程序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无效响应条款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单位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质疑处理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成交通知书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签订合同
甲方:(买方)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编号:JSHCZC-2022091项目名称: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JSHCZC-2022091)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合同金额1.2项目服务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一、服务及产品内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_________
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成交单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6.4履约保证收取:无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9.2交付方式:_________9.1交付期:_________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质保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十一、税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项目试运行通过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20%;验收通过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余款。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十、货款支付9.3交付地点:_________
12.4在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或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调试和验收12.5上述的服务或产品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1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4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
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七、诉讼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甲方:(采购单位)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一、建设背景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见证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为提高我市政务服务现场勘验效率,节约勘验成本,需要对现有的勘验模式进行优化升级,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采用不见面勘验方式,将审批中的现场勘验环节从线下搬到线上,解决传统现场勘验的耗时费力问题,降低行政成本,简化审批环节,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2022年10月28日,市政府印发《扬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扬府发〔2022〕110号),提出2023年底前推广“互联网+远程不见面踏勘”模式,明确工作方法,规范踏勘流程,搭建不见面踏勘平台,提高不见面踏勘效率。2022年06月06日,市协调办印发《扬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工作方案》(扬协调〔2022〕2号),提出推广“互联网+远程不见面踏勘”模式,在高邮、市文广旅局远程视频踏勘工作基础上,编制并公布全市“互联网+远程不见面踏勘”事项清单,明确工作方法,规范踏勘流程、提高不见面踏勘效率。2022年05年16日,省营商办印发《江苏省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苏营商发〔2022〕4号),提出探索实施“不见面”远程踏勘。2022年03月0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在涉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上,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办理环节和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现场勘验作为政务服务审查中重要一环,采用不见面勘验可以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对远距离勘验项目快速、及时勘验,大幅提高勘验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审批服务的便捷度、廉洁度和满意度,节约行政成本。
2、项目验收前需实现不少于10个事项勘验模式、勘验要点,1-2个事项勘验样板间等定制,3年运维期内,需提供不少于30个事项勘验模式、勘验要点、勘验样板间等定制,3年运维期内政务服务工作中有云勘验业务需求的,均需免费提供业务定制服务。1、使用“云勘验”功能模块进行远程不见面勘验和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申报远程指导的用户,同时在线人员不得低于50个用户;本次“云勘验”模块的使用人员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主体、组织勘验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勘验的专家或协同部门工作人员、使用功能模块进行跨域通办、“一件事”集成事项的项目咨询的申报主体和牵头部门工作人员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云勘验”系统平台需满足以下要求:三、技术要求本次项目旨在通过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现场勘验场景延伸到互联网上,在保持现场勘验的勘验标准和勘验质量前提下,开展远程勘验。通过建立“云勘验”样板间,进一步明确勘验要点,提供更为直观、可视化申报指引。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市场主体和群众配合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不见面勘验,做到整个勘验过程的全程线上留痕。通过设定不同的勘验流程,适应不同业务现场勘验的模式。通过使用自动读取手机定位、电子签名等技术,从技术层面上减少勘验现场作假可能。通过数据分析挖掘,为进一步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简单、易用的管理端口,满足后续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使用“云勘验”功能模块。同步支撑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的“屏对屏”不见面申报指导。通过一次建设市县乡三级应用,进一步助力“不见面审批”提质增效,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改革向基层延伸。二、建设目标
5.1.1信息管理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实时音视频技术,建设“云勘验”管理系统,系统需包含信息管理、勘验任务管理、统计分析、勘验模式管理、申报指导等功能服务。通过一次建设,市县乡三级应用,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改革向基层延伸。5.1“云勘验”管理系统(PC端)建设要求五、建设内容要求四、建设清单
序号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1 | “云勘验”管理系统(PC端)建设 | 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实时音视频技术,建设政务服务“云勘验”管理系统,提供信息管理、勘验任务管理、统计分析、勘验模式管理等功能服务。并实现与业务系统,包括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用户库、大数据中心办件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市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平台短信接口等系统对接。 |
2 | “云勘验”移动端应用建设 | 依托“苏服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开发“云勘验”服务应用,提供多渠道服务模式,建设“云勘验”专栏、勘验流程、勘验记录、勘验指南、远程申报知道等功能。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短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动,为勘验人员和企业群众提供自主申报勘验、远程勘验和现场电子化勘验服务。 |
3 | “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建设 | 搭建“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配备1台“云勘验”一体机,包含主机、高清显示屏、高清摄像头、移动支架等,并配套8个无线话筒。同时需指导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搭建“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并协助完成设备配置调试。 |
4 | 第三方测评 | 采购第三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软件测试,系统正式切换上线之前,需通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软件测试,不得出现中高危安全风险,且功能以及性能需达标。 |
5.1.2勘验任务管理系统需提供人员和分组管理功能,系统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为不同行使层级、不同业务部门建立不同分组,并结合扬州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为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专家设置账号。配置人员中与政务服务一张网用户相同的,需实现统一身份认证。2、人员管理功能。系统需支持对审查要点进行新增、排序、检索、更新与删除等操作,并能够支持根据事项审批相关要求,在系统中提前设置审查要点并建立关联关系,开始勘验工作时根据所选事项自动绑定审查要点。1、审查要点管理功能。系统需提供审查要点管理功能和人员管理功能。
3、勘验短信预约需支持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新建自主申报勘验、远程勘验或现场电子化勘验等三种不同勘验模式的勘验任务。支持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审批的事项,在审批过程中可以直接新建勘验任务。系统应实现与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用户库、大数据中心办件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等对接,方便工作人员在创建勘验任务时通过关联查询的方式自动带入数据,减少人工录入的工作量。2、勘验任务创建提供清单式的勘验任务展现方式,支持根据不同的勘验模式进行分类展示,支持查看勘验对象名称、勘验状态、联系人、联系方式、勘验地址、预约时间和相关操作等信息。需提供检索功能,支持根据不同的检索条件实现对勘验任务进行检索。1、勘验任务列表展示系统需提供勘验任务管理功能,需支持根据不同业务需求提供自主申报勘验、远程勘验或现场电子化勘验等勘验模式,提供勘验任务列表展示、勘验任务创建、勘验短信预约、开始勘验、勘验审核、勘验整改、消息预警等勘验任务全流程管理功能。
6、勘验整改勘验人员按照审查要求,结合专家、联合勘验人员等意见,对各审查要点和取证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勘验结论,系统需提供电子签名功能,参与勘验人员、申报主体需在勘验结论上进行签字确认。5、勘验审核勘验正式开始前,系统需提供不同勘验角色人员在线签到功能,系统需提供标准化流程全程记录参与勘验人员。勘验模式分为三种:自主申报勘验、远程勘验、现场电子化勘验,申请人以及勘验人员需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需求完成勘验任务。4、开始勘验系统需实现与市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平台短信接口实现对接,提供短信提醒功能,勘验任务创建完成后,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将勘验事项、勘验时间、远程连线房间号等勘验信息一次性告知勘验申请人。
5.1.4勘验模式管理系统需提供统计分析功能,对系统中的各类数据进行聚合分析,支持按照勘验事项、申报主体、勘验模式、勘验所在区域、勘验时间、勘验通过率等指标进行归类和计算,通过图形化方式动态呈现。5.1.3统计分析系统需提供预警功能,支持办件审批进度实时监测,根据办件勘验承诺办结时限,分别在办件临期、超期时发出系统预警,提醒有关人员及时关注勘验进度,避免影响整体审批流程。7、消息预警系统需提供勘验整改功能,需支持“自主上传材料”和“重新勘验”两种方式。针对未完全符合各项审查要求的勘验任务,勘验人员出具结论时,可选择限时整改,申请人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5.2“云勘验”移动端应用建设要求根据业务需求,需完成与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用户库、市大数据中心办件库、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系统、扬州市党领导干部工作平台短信接口等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以及资源有效利用。5.1.6系统对接需建设远程指导服务,针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扬城通办等跨域通办事项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申报主体在准备材料或在线办理业务阶段遇到难题时,可通过移动端提交远程指导请求,政务服务人员在后台受理请求,确定远程指导时间后,通过端内消息、短信等方式将指导方式、时间、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到达约定时间后,双方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远程指导。5.1.5远程申报指导系统需提供勘验模式管理服务,需支持个性化定制勘验模式定制,系统管理人员可根据事项勘验情况梳理情形,个性化定制是否需要专家、协同部门共同参与勘验、是否需要电子签名以及勘验结论格式样本定制等。
5.2.3勘验流程服务端需支持至少2种移动端渠道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苏服办”APP、支付宝小程序等。5.2.2多渠道支持需依托“苏服办”APP建设“云勘验”专栏和云勘验样板间,集中动态展示“云勘验”事项清单,同时通过样板间的建设,直观向勘验申请人展示要点。首批需实现不少于10个事项勘验模式、勘验要点,1-2个事项勘验样板间等定制,3年运维期内,需提供不少于30个事项勘验模式、勘验要点、勘验样板间等定制。5.2.1“云勘验”专区建设依托“苏服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开发“云勘验”服务应用,提供多渠道服务模式,建设“云勘验”专栏、勘验流程、勘验记录、勘验指南、远程申报指导等功能。
针对申请人,系统应实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依托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提供的用户注册以及登录能力完成注册及登录。系统应针对不同角色的人群提供多种方式的用户注册登录能力。2、注册登录系统需提供地理定位服务,远程勘验开始前,申报主体手持移动端自动完成定位(不允许修改定位),连线后勘验人员根据定位信息与勘验任务中所填地址进行对比,校验现场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1、地理定位根据被勘验事项的实际需求,对事项进行梳理分析,选择勘验模式,并通过地理定位、注册登录、在线签到、开始勘验、勘验整改、电子签名等功能完成整个勘验流程。
5、勘验整改针对事项的不同勘验需求提供自主申报勘验、远程勘验和现场电子化勘验等勘验模式,申请人按要求完成勘验流程。4、开始勘验系统应提供在线签到并实人认证功能,正式勘验之前,勘验申请人、勘验人员、联合勘验人员以及专家需通过移动端完成在线签到。3、在线签到针对勘验人员、联合勘验人员、专家,系统需支持后台手动创建勘验人员账号。
5.2.5操作指南需对接用户中心,勘验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可以查询当前勘验事项的状态,方便及时了解勘验进度。5.2.4勘验记录系统需提供电子签名功能,勘验任务结束后,勘验申请人以及勘验人员、联合勘验人员以及专家需对勘验结果进行签名确认。6、电子签名勘验结论出具后,若需要整改,勘验申请人按照勘验人员或者专家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复勘申请。
5.3“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建设要求需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短信平台以及用户中心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能力共用。5.2.7系统对接需建设远程指导服务,针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扬城通办等跨域通办事项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申报主体在准备材料或在线办理业务阶段遇到难题时,可通过移动端提交远程指导请求,行政审批人员在后台受理请求,确定远程指导时间后,通过端内消息、短信等方式将指导方式、时间、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到达约定时间后,双方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远程指导。5.2.6远程申报指导建设勘验事项指南,帮助勘验申请人以及勘验人员、联合勘验人员以及专家熟悉操作流程、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等。
5.5★其他要求系统建设需通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第三方软件测试,项目正式验收之前,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评测资质的第三方评测报告,确保本次项目建设的系统无中高危安全风险以及系统主要功能以及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建设要求。5.4第三方测评要求硬件配置要求如下:为助力更好开展远程勘验工作,面向申报主体展现正式、公开、严肃的工作环境和整体风貌,本次项目需建设“云勘验”多媒体线下勘验会议室,完成网络接入,配备1台“云勘验”一体机,并配套1套一拖八无线话筒。同时供应商需指导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搭建“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并协助完成设备配置调试。
序号 | 硬件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详细配置要求 |
1 | 云勘验一体机 | 台 | 1 | 1.不小于90寸液晶屏,可视视角(垂直、上下)≥178°,显示色彩≥16.7M,亮度≥700 cd/㎡;对比度≥5000:1,物理分辨率3840×2160,响应时间≤8ms,同一点上有效触摸5千万次以上;2.支持RS-232、USB两种通讯方式;3.支持Windows系统:I5-7代主板、8G内存、256G固态硬盘;4.支持Android系统:848主板、3G内存、32G存储;5.包含移动支架以及5G无线投屏器;6.提供不小于3年维保服务。 |
2 | 一拖八无线话筒 | 套 | 1 | 提供8个无线话筒。 |
7.1项目人员要求七、项目实施与验收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制定项目实施详细进度计划,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工作,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进入3年的免费维保期。六、建设时间要求2、三年维保期内,供应商需提供满足国家、省政策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对项目进行功能调整和对外提供信息共享等服务。1、供应商需对本次项目中系统必须要提供的基础支撑能力,包括视频直播服务功能、电子签名功能以及定位功能等功能做出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功能组件是否自研或者采购三方服务、服务期外功能组件使用是否收费或者收费方式以及费用,系统运行周期内,需保障使用的功能组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利益等。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保障人员、资源不足或者执行不力,给项目质量带来的风险超出采购人允许范围的,采购人可中止本项目的合作并进行索赔。1.中标人需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并保障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7.2质量保障要求3.建设期内,中标人不得缩小项目人员组成或者其他资源,项目结束前核心人员不得更换或者中途退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2.建设期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和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及时响应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负责督促落实。1.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分配合理,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开发工程师、产品经理、运维工程师、实施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团队成员至少2人参与过相似类型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名单应报采购方备案;建设期内,现场建设团队人员不得低于3人。
3.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试以及风险评估测试。2.系统经过培训和试运行,各模块功能和系统性能都稳定。系统功能和非功能要求得到实现。7.4项目验收要求试运行时应在发现并解决一定数量问题的基础上,中标人需完善系统并建立系统常见问题的QA列表,供管理者与使用者参考。如果试运行效果不理想,可以中止并要求返工;如果试运行的范围和深度满足后且系统运行稳定,可以进入验收程序。7.3试运行要求
1、项目启动阶段:(1)项目实施方案。中标人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及时提交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5提交产物要求本节功能需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如中标人未能满足功能需求,必须承担相应责任。5.系统需符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工作要求,严格保护个人隐私。4.系统文档和资料完整,售后服务条款清晰,具备运维条件。
八、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6、运行维护阶段:(1)系统维护方案;(2)系统维护手册;(3)系统维护记录。5、项目验收阶段:(1)项目验收方案;(2)系统运行报告;(3)项目验收报告。4、系统实施阶段:(1)系统上线部署方案;(2)软件安装说明书;(3)软件使用说明书;(4)系统培训方案;(5)系统培训手册。3、系统设计、开发阶段:(1)需求规格说明书;(2)详细设计说明书;(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4)系统接口说明书;2、业务需求分析阶段:(1)需求调研方案;(2)需求分析说明书。
中标人应提出上述培训的具体建议和详细方案,并确保能对采购人进行培训。3.中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培训。2.系统管理培训;1.系统业务操作培训;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培训计划,在系统上线后,能熟练、准确地使用、管理、维护系统成果,并能根据采购人业务或信息需求进行适当的流程变动。为此,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8.1培训
5.中标人在维护服务过程中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相关人员、各类车辆、各类工具和各类耗材仪表等均自行解决,如遇意外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交通违章等状况,均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4.中标人须对整个系统提供升级更新及其他的支持服务,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各种软件系统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对设计系统代码、数据库修改等系统实质性内容的修改,中标人应派开发人员到现场上门进行服务,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书面故障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所有服务应免费。3.中标人需保证提供预防性、故障性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2.在维保期内,中标人须提供包括交付系统和所用中间件产品免费升级在内的原厂服务以及项目产生的其他维护内容。1.本项目免费维保期为项目验收之日起三年。考虑到项目建设完成初期系统的稳定性问题以及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中标人需保证在验收通过后一年内,现场有技术人员能随时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配合完成勘验活动的支撑工作。8.2售后服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8.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中标人必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议。7.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支持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含电话、微信、EMAIL联系方式。6.中标人须提供全方位的、优质的、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2017〕141号)。(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不做相应扣除。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三、评审标准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项目 | 评分标准 |
价 格(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 |
技术方案(45分) | 1、需求分析方案(5分)。对采购人现状及业务、技术需求以及“苏服办”APP平台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分析科学深入得5分;对采购人现状及业务、技术需求以及“苏服办”APP平台认识和理解比较充分,分析比较科学深入得2分;对采购人现状及业务、技术需求以及“苏服办”APP平台基本认识和理解,能做简单分析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2、项目建设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中各功能模块的分析和设计,评价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功能介绍详实、可操作性的情况。整体建设方案具备技术架构先进性、安全性、灵活性、易用性、便捷性、可扩展性、可伸缩性、开放性与高性能等方面要求,总体有前瞻性,实用性,完全符合或优于平台技术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实用性、技术路线及技术特性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整体建设方案具备采用的技术架构体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路线不符合,但方案实用性及政府行业使用特性基本符合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3、对接集成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对接集成方案,包括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扬州市政务办自建平台、与扬州市其他部门建设平台的对接集成,审核方案的成熟性、可行性、适用性。对接方案细致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技术可行性较强得2分;方案较为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4、项目实施部署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部署方案。方案详细、科学合理,人员分工合理,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合理,工期进度计划详实,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完善的,5分;方案比较详细、比较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比较合理,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比较合理,工期进度计划比较详实,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较完善的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人员分工、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方式、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及其他资源保障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故障响应及时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得5分;方案比较完整,服务承诺比较详细、具体,故障响应比较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服务承诺、故障响应基本满足用户要求的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6、培训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详细、科学、合理的,得5分;方案比较详细、科学、合理的,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 分;没有方案不得分。7、其他要求(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基础支撑组件的研发能力以及服务(包括视频直播、定位服务以及电子签名等组件是否自研、收费标准等)进行打分。供应商需在投标方案中提交声明并加盖公章,基础支撑组件属于自主研发、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且系统生命周期内无需另外支付费用的,得10分;支撑组件部分采购或使用第三方服务、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且供应商能够提供服务期外的详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的,得5分;支撑组件全部采购第三方服务、未提供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声明且未提供服务期外的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的,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20分) | 企业资质证书(12分)1、供应商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供应商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供应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6、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三级(CS3)及以上证书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一级(CS1)及二级(CS2)证书得1分。项目实施能力(8分)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高级管理师证书得2分;2、实施人员具有高级UI设计师证书得2分;3、实施人员具有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4、售后人员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注: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近一年内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 |
业绩(10分) | 供应商2019年1月1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建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平台或服务移动端(含APP或小程序)等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为6分。须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相关页,原件扫描上传。2、供应商承建类似项目案例中,有在国家行政学院颁布的相关测评报告中得分在90分以上案例的,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证明,扫描上传,每个案例得2分,满分为4分。 |
系统演示(15分) | 统一采用视频录制方式进行功能演示(视频画面须清晰),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各供应商自行准备好演示视频,且保证视频资料可以在“苏采云”系统打开并展示,若出现视频无法正常播放等其他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供演示视频材料的,最高得15分,以PPT方式进行演示最高得3分,不演示不得分。1、演示信息管理功能,包括人员管理和审查要点管理功能。每个功能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为2分。2、演示勘验模式管理功能,包括可支持勘验要素自定义管理、支持手动取消勘验事项、支持针对不同勘验模式进行独立维护勘验结论文书管理功能和勘验承诺书管理功能等功能。每个功能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为3分。3、演示勘验任务管理功能,包括支持可按照勘验任务的不同状态进行分类列表展示并能根据勘验申请人名称检索勘验任务、支持手动预约勘验时间和预约成功后能够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勘验相关人员、支持电子签名功能和出具勘验结论时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签名、支持勘验结果文件在线预览以及下载查看等功能。每个功能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为4分。4、演示勘验专区建设功能。包括勘验事项和勘验要点展示、勘验样板间展示等功能。每个功能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为2分。5、演示统计查询功能。支持进行基础数据统计,内容包括按照勘验事项、勘验模式等基本信息统计、按照勘验是否通过统计等。(每个功能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为2分。)6、演示“云勘验”多媒体会议室建设,展示所选的品牌、详细配置、性能特点。满足项目需求配置要求得1分,优于项目需求配置要求,得2分,满分为2分。 |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 |
2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3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
4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6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8 |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9 | ||
特定资格条件 | ||
10 | 无 | |
其他资格条件 | ||
11 | 磋商响应函 | |
12 | 法人授权书 |
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
地址:邮编: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法人授权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
单位地址: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序号 | 非实质性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情况 |
1 | 《企业声明函》 |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日期:企业名称(盖章):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项目编号:JSHCZC-2022091项目名称:扬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勘验”功能模块建设项目四、磋商响应报价表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日期:年月日分包号: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分项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项合计价(元)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序号 | 采购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全称: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交付时间 | |||
交货方式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所有供应商全称: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联合体协议(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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