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放射性废物运输处置项目大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梁彬010-68197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放射性废物运输处置项目大件运输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
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
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YGS-FW-GKZB-23-0086
2.2招标项目名称
青岛放射性废物运输处置项目大件运输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青岛放射性废物运输处置项目大件运输服务
2.4 招标范围
拟定于2023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通
过公路运输方式,将青岛基地的2件放射性大件废物由青岛指定位置运至甘肃
省指定地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准备、大件运输通行取证、道路
考察、车辆调遣、货包运输、安全保卫、货包卸车、空车返回、辅助车运行、
货物装卸捆绑固定等。
2.5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甘肃
2.6服务期限
暂拟于2023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如项目实施顺延,则双方另行
协商),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经营范围包含二、三类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7类);
(3)报价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道路大型物件
运输企业资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
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
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所需的车辆及对应数量的驾驶员、
押运员,车辆及人员资质须满足放射性物品运输法规要求;
(6)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
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
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与其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聘用关系(包
含劳务派遣及从属同一集团内派遣人员),拟派人员中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
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
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需进行说明,但不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项目所有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
机关出具)至招标人,且项目期间如进行人员调整,则承诺必须提供调整人员的无
犯罪记录证明;
(11)投标人在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之列,或尚未成为中核集团合格供
应商,但承诺合同签订时成为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青岛放射
性废物运输处置项目大件运输服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
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发售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2023年06月13日16时
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
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3
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1号
联系人:黄莉、郑艳明
电话:18501120698、1364121372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话:010-68197261、010-68196355
电子邮件:gkzb68196355@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李征
电话: 010-68196355
电子邮件: gkzb68196355@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23F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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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核清原环搅拽术工程有限燹低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军友上魔咨询瞀限公司
z023 年 06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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