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恩平市27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一批广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四有”工作技术编制
金额
63.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恩平市27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一批广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四有”工作技术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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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4407854561906742412160091 | ||
项目业主名称 | 恩平市博物馆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国誉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恩平市27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一批广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四有”工作技术编制 | ||
合同编号 | 4407854561906742412160091 | ||
合同总金额 | 634500.00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以及广东省及江门市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恩平市需完成27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一批广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四有”工作。 1.相关记录档案 文字档案:简介一览表、相关情况介绍、文物保护状况、历史沿革及收集相关研究等。 图件档案:完成文物本体测绘图,按文物四有资料要求进行规范化整理、排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部分大样图,输入格式为DWG矢量格式及JPG格式。 影像档案:收集及整理业主提供的历史照片等影像档案。 2.保护范围档案 完成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两线图(国家2000大地坐标地形图由业主方提供),必须符合广东省文物局相关的技术要求,并汇编入四有档案。 3.标志档案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两线图,绘制界桩分布图,为业主下一步进行界桩埋置提供依据,并纳入四有档案。 拍摄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牌,纳入四有档案。 4.管理机构档案 对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归入四有档案。 备注:对上述成果整理并排版成册,27处文物保护单位各完成一册《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资料档案》。 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界桩实施 对未完成文物保护界桩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界桩实施,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至少包括8个界桩(保护范围4个,建设控制地带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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