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 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TY2024WB-GK112-2)
各投标单位:
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招标编号:TY2024WB-GK112-2),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补遗如下: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包件2: 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 TY2024WB-GK112-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2 |
HNX5型喷油泵 |
HXN5 |
个 |
96 |
2 |
2 |
HNX5B型喷油泵 |
HXN5B |
个 |
48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泵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泵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泵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泵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现修改为:
包件2: 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 TY2024WB-GK112-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2 |
HNX5型喷油器 |
HXN5 |
个 |
96 |
2 |
2 |
HNX5B型喷油器 |
HXN5B |
个 |
48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器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器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器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6.2 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泵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泵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泵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泵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现修改为: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器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器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器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近年同类业务外包项目业绩年份要求(如需):
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泵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现修改为:
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器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业务外包项目要求:
一、项目清单
包件2: 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 TY2024WB-GK112-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2 |
HNX5型喷油泵 |
HXN5 |
个 |
96 |
2 |
2 |
HNX5B型喷油泵 |
HXN5B |
个 |
48 |
二、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泵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泵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泵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泵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现修改为:
一、项目清单
包件2: HXN5、HXN5B型机车喷油器修理 TY2024WB-GK112-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2 |
HNX5型喷油器 |
HXN5 |
个 |
96 |
2 |
2 |
HNX5B型喷油器 |
HXN5B |
个 |
48 |
二、准入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
①能够出具由国家或铁路相关部门颁发的和谐内燃型喷油器生产、制造相关证明。
②能够出具由铁科院、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其中之一),按照《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规定颁发的喷油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证明。
③具有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颁发的HXN5、HXN5B型机车型号合格证或维修许可证。
④具有铁路部门审批的HXN5、HXN5B型喷油器监造受理通知单。
3.业绩证明需满足下列某一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和谐内燃型机车喷油器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②投标人能够提供HXN5、HXN5B型机车整车销售或维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
4.路外企业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承接单位不得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
6.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