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1-3-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3-01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2规模:总装机容量20MW
2.3标段划分: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MW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2.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5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3月开工,竣工日期2024年6月,总工期约四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本项目2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地面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支架、组件、电缆、逆变器、交流并网箱、继电保护、通讯设备、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通讯设备以及接入电网所需相关电气设备的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桩基础施工试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电气设备试验、设备调试、电网联调、试运行、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施工。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等;环评、安全、消防、水保、职业卫生等手续办理及验收所需的各专项报告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2)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交流并网箱、继电保护、通讯设备、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设备以及接入电网所需相关电气设备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及二次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
(3)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识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4)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维修通行、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电气安装、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6)技术服务及培训。
(7)工程验收: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8)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手续办理: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等相关并网协议、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电网接入手续工作)、华能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在工程范围内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建设期首年初装费,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1)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继电保护设备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采集逆变器信息、发电量等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系统要求。
(12)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华能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3)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国家电网接入许可,农户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14)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15)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16)其他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不低于4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或者协议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0年不高于50元/块/年,后15年不高于30元/块/年,租期10+1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前,与房屋所有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人需保证合作房屋所有者的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房屋所有者屋顶为可以建设光伏项目的土地类型,因房屋所有者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及运营户用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至少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光伏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如合同内容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23-24层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451-58568106
电子邮件: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4-01-3-01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2规模:总装机容量20MW
2.3标段划分: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MW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2.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5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3月开工,竣工日期2024年6月,总工期约四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本项目2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地面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支架、组件、电缆、逆变器、交流并网箱、继电保护、通讯设备、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通讯设备以及接入电网所需相关电气设备的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桩基础施工试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电气设备试验、设备调试、电网联调、试运行、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施工。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等;环评、安全、消防、水保、职业卫生等手续办理及验收所需的各专项报告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2)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交流并网箱、继电保护、通讯设备、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设备以及接入电网所需相关电气设备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及二次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
(3)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识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4)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维修通行、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电气安装、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6)技术服务及培训。
(7)工程验收: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8)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手续办理: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等相关并网协议、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电网接入手续工作)、华能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在工程范围内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建设期首年初装费,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1)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继电保护设备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采集逆变器信息、发电量等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系统要求。
(12)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华能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3)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国家电网接入许可,农户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14)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15)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16)其他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不低于4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或者协议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0年不高于50元/块/年,后15年不高于30元/块/年,租期10+1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前,与房屋所有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人需保证合作房屋所有者的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房屋所有者屋顶为可以建设光伏项目的土地类型,因房屋所有者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及运营户用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至少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光伏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如合同内容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黑龙江分公司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23-24层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451-58568106
电子邮件: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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