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金额
12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6542252306200009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裕发改项目【2021】197号、裕发改项目【2023】101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裕民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57085.97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园区内场地平整总计面积为48319.95平方米,新建公厕102.08平方米,新建大门一座,新建疏散通道2613.29平方米,应急蓬宿区道路6592.90平方米,应急停车场1807.02平方米,铺设应急取水点主管道及电力外网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523062000091001001
标段(包)名称: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总工期: 8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②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 6、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到 2023年07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6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42252306200009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裕发改项目【2021】197号、裕发改项目【2023】101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裕民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57085.97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园区内场地平整总计面积为48319.95平方米,新建公厕102.08平方米,新建大门一座,新建疏散通道2613.29平方米,应急蓬宿区道路6592.90平方米,应急停车场1807.02平方米,铺设应急取水点主管道及电力外网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523062000091001001
标段(包)名称: 裕民县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总工期: 8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②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 6、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到 2023年07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裕民县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
联 系 人:王腾 | 联 系 人:杨晖 |
电 话:15709001999 | 电 话:1769078111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6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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