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
金额
10560.6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南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70号
预算金额10560.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长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
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2018〕36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7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南溪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管理处
项目名称 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
建设地点 南溪区南溪街道、裴石镇
实施时间 12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项目主线全长约3.013km,支路全长约0.430km,新增永久用地约149.9亩。本项目路基清表土方23475方、特殊路基挖土方7601方,路基填方248497方,挖土方19529方,桥梁3座共288m,涵洞3座。
建设资金 10560.6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80万元,其他资金为财政拨款。
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800元整,由中选人支付。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工程师证;专监1名,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持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到比选现场抽取前查验,其他人员证书(证件)由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时提供。②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监理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③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公告第六款第二条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行业未规定的除外)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④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南溪区东门至九龙食品园区段)项目监理比选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7月0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7月05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长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
账 号:95100901000297893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40.00 2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7月05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南溪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江大道西段9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90915019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7月02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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