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彭杜10千伏5389李开线路迁改工程、九州大道和鹏程路10千伏电缆迁改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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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870001386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1386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彭杜10千伏5389李开线路迁改工程、九州大道和鹏程路10千伏电缆迁改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杜10千伏5389李开线路迁改工程、九州大道和鹏程路10千伏电缆迁改工程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投资审字【2021】0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彭杜 10 千伏 5389 李开线路迁改工程 (1)拆除工程 拆除 10KV5389 李开线主干及分支线路和原李开村内的低压照明线路,其中拆除 10KV 线 路 2.635km,低压线路 1.09km。 (2)新建工程 1)新建电缆线路 ①吴杜村新怀厂区北侧同 220KV 线路西侧 新建电缆线路0.24km,电缆采用 YJV22-10KV-3*400,电缆保护管采用 MPPΦ200(一用 一备),直埋 2*143 米,拉管 2*60 米,制作电缆井 2 座。 ②沿 220KV 线路自规划滏阳二路北侧 新建电缆线路 0.58km,电缆采用 YJV22-10KV-3*400,制作电缆沟 0.51km。 ③赵杜村灵堂变压器上新建低压电缆线路 0.2 千米。 2)新建架空线路 ①规划滏阳二路北侧向东 新建 10KV 双回线路 0.53km、单回线路 0.112km,共 0.64km,接引原分支线路同时迁移 赵杜水利配变台一座。 ②沿规划滏阳三路北侧向西至口袋公园东侧 新建 10KV 线路 0.774km,新建 0.4KV 线路 0.168km。 ③规划滏阳三路北侧向南跨越滏阳新河北堤至内河南侧向西,接引原 10KV5389 线路主干 新建线路 1.43km。 ④赵杜村灵堂变压器上新建低压架空线路 0.168 千米。 2、九州大道和鹏程路 10 千伏电缆迁改工程 (1)拆除工程 拆除原有双回架空线路 2*0.91km,10kV 钢杆 19 基。 (2)新建工程 新建 10kV 双回架空线路 2*0.91km,采用 JKLGYJ-240 导线;新建 10kV 双回电缆线路 2*0.2km,采用 YJV22-10kV-400 铜电缆;新建 10kV 钢杆 14 基,采用 GN39- 18 型,呼高 18m,利用 110kV 钢杆 9 基,(所有钢管杆需预留 10kV 横担四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9 09:00至2021-10-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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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启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彭杜10千伏5389李开线路迁改工程、九州大道和鹏程路10千伏电缆迁改工程)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1-10-19更正公告日期:2021-11-4 2、原公告内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万圆整(人民币90000.00元); 形式:银行保函格式。 银行保函受益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联系人:宋景涛联系电话0318-2356587 注:投标人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银行保函应附在投标文件中;凡未按本文件规定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或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单位:人民币)9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银行汇票、支票;投标人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 单位名称:河北启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账号:5079570700012 2、银行保函:投标人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银行保函受益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联系人:宋景涛联系电话0318-2356587 3、电子担保保函办理方式如下:投标人选择担保机构无抵押开具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自投标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4、投标保证保险。 3、原公告内容: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1月9日上午9:00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更正为: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公告提交单位:河北启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