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成交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金额
17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预算金额172.8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樊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18151882009
中标公司华东有色测绘院171.5万元
中标联系人冀振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二、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华东有色测绘院
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朱方路227号
成交金额:17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丰县林草湿地调查监测与丰县森林督查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冀振兴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丰平、王洪帅、程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7日
2.定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3.各报价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樊凯
联系方式:13905229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2室
联系方式:1815188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电话:18151882009
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采购文件.doc 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8
采购人: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说明6
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8
第三章磋商相关说明12
第四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15
第五章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
第六章询问和质疑16
第七章附件16
1.评分细则17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20
3.磋商报价表23
4.分项价格表24
5.偏离表25
6.承诺书26
7.授权委托书27
8.中小企业声明函28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0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1
1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32
13.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条款3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工程地点:丰县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8万元
采购需求:丰县林草湿地调查监测与丰县森林督查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点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供应商数量不得多于三家(含三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二个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联合体成员中一方为小微企业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联合体协议由投标人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共同委托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6)联合体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7)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因投标文件原因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以两个投标单位最低资质为准;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奖项和技术方案作为联合体的评分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3月6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3月6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注:“苏采云”系统目前在试运行期间,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将供应商信息表(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335394338@qq.com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风险。“CA数字证书”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电子邮箱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一致文件,投标报名供应商以实际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4时0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10日14时00分;
2.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供应商使用CA证书自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其余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
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335394338@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樊凯
联系方式:13905229567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双创街区220室
联系人:王旭
联系方式:18151882009
2023年2月24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项目说明
一、采购人: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点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供应商数量不得多于三家(含三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二个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②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联合体成员中一方为小微企业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联合体协议由投标人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共同委托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⑥联合体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⑦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因投标文件原因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以两个投标单位最低资质为准;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奖项和技术方案作为联合体的评分依据。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⑶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⑹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172.8万元)。
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
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启时间:2023年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2)响应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4)响应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备注: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凭CA证书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5.说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至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8)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0)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12)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十三、响应文件组成:
(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用于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分项价格表(按《磋商文件》要求自拟格式);
7.实施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评分细则);
8.所提供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须证明材料复印件)。
9.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须证明材料复印件);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注:纸质投标文件须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
(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4)“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
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
(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五)提交的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1.密封(加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
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
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
第三章磋商相关说明
十四、开标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凭CA证书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备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随时参与磋商小组发出的线上磋商邀请,否则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
3.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
十五、评审程序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特别说明: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
十七、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八、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
十九、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
二十、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十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二十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二十三、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请按下列方式进行: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第五章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二十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六章询问和质疑
二十五、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335394338@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七章附件
附件:
1.《评分细则》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3.《磋商报价表》
4.《分项价格表》
5.《偏离表》
6.《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3.《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条款》
1.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1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响应单位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响应单位响应文件相关材料为准)的,该响应单位的最后磋商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10%) |
12 | 实力信誉 | 20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2016年以来连续4年获得“诚信单位”称号的得6分,三年的得4分,两年的得2分。3.投标人所承担测绘项目获得省级表彰证书的每个得1分,所承担测绘项目获得国家级表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3 | 类似业绩 | 5 | 1.2017年以来承担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2.2017年以来承担过投标人承担过湿地或者用海调查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3.2017年以来承担过投标人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卫片执法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4.2017年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三调数据内业检查类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5.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土地变更调查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者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4 | 拟投入项目技术力量 | 29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物化遥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证书、核心涉密人员保密培训证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3.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水工环高级工程师职称6人及以上的得7分,不足6人不得分;具有物化遥高级工程师职称6人及以上得7分,不足6人不得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职称6人及以上的得7分,不足6人不得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开标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55 | 方案可行性 | 18 | 1.组织架构。视组织架构是否完备、是否适应项目实施需要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方案完备、合理,完全适应本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备、合理,基本适应本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方案不完备、合理,不能适应本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2.进度安排。视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性、工序管理措施科学性、工期滞后弥补办法可行性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方案安排合理、科学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方案安排较为合理、科学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安排不合理、科学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3.技术路线。针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任务,有针对性制定技术路线,视对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及其子项任务的响应度,以及各项工作任务及其子项任务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合理性、统筹性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方案针对本项目规定的各项目任务响应度高、技术路线合理、科学性强、统筹性强的得8-10分,方案针对本项目规定的各项目任务响应度较高、技术路线较为合理、科学性较强、统筹性较强的得4-7分,方案针对本项目规定的各项目任务响应度一般、技术路线不合理、科学性一般、统筹性一般的得1-3分。4.保障措施。视保障措施的完备程度,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保障措施方案完备程度高的得2分,保障措施方案完备程度一般的得1分。注:以上没有内容不得分。 |
56 | 质量保证措施 | 6 | 投标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当、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是否合理、是否能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没有内容不得分。方案健全、措施得当、分析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的可行性及完备程度高的得5-6分;方案较为健全、措施较为得当、分析较为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的可行性及完备程度较高的得3-4分;方案不健全、措施不得当、分析不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的可行性及完备程度一般的得1-2分。注:以上没有内容不得分。 |
67 | 合理化建议 | 6 | 投标人在分析项目重点与难点的基础上,就如何协调、统筹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已有成果资料的分析利用,在项目重要环节方面,提出创新、创优等合理化建议,视建议的合理化、可行性等程度,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方案能完全满足工期要求、建议合理化强、可行性强的得5-6分;方案基本能满足工期要求、建议合理化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3-4分;方案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建议合理化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注:以上没有内容不得分。 |
78 | 安全保密措施 | 6 | 1.投入的项目人员具有由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涉密管理制度齐全、保密方案合规、严谨、可控、提供保密承诺的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方案齐全、合规、严谨、可控并提供保密承诺的得4分,方案较为齐全、合规、严谨、可控并提供保密承诺的得2-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控制价为: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172.8万元),超出此报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地点:丰县
招标内容:丰县林草湿地调查监测与丰县森林督查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期限:1年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三、项目需求
3.1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97号)文件要求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2)21号)通知要求,正式启动丰县林草湿监测和森林督查工作,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要求2023年3月底完成成果提交。
3.2项目内容
2022年丰县森林督查暨林草湿调查监测项目工作主要分为丰县林草湿地调查监测与2022年丰县森林督查工作。
(一)2022年丰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内容
(1)开展林草湿资源“图数库”和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图斑对接,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
(2)开展图斑监测,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包括林草湿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林草湿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3)开展样地调查,包括林草湿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林草湿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4)开展数据库建设,完善林草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和管理平台,提升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处理能力。
(二)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内容
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依据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资源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系统填报并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
3.3主要技术执行标准
1、《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DB32/T2168-2012)》;
4、《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
3.4相关技术要求
(一)基础数据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2000、1∶5000、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4、遥感影像原则上采用调查年度时相为6—9月的遥感数据,突出植被信息;空间分辨率优于2m;图像中云雾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重点区域(森林覆盖率高地区、工矿占地等)。
(二)调查精度要求
1、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应小于1%,新增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应小于0.5%。
2、林木胸径精确到0.1cm;树高精确到0.1m。森林蓄积量精确到0.1m3;每公顷蓄积量精确到0.01m3/hm3。
3、草原植被盖度测量误差小于5个百分点;植被高度测量误差精确到1cm;产草量测量误差精确到5g/m3。
4、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
3.5技术总体路线
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路线:以“三调”及其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上年度林草湿资源图,形成综合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综合利用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建立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分析林草湿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保护利用及其变化情况,产出林草湿调查监测年度报告。
森林督查技术路线: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或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外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线索,结合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核实,采用全国统一的森林督查APP,查清图斑核实变化原因,按照实际变化范围进行修正、勾绘,填写属性因子,提交森林督查成果。对于与国土三调数据属性不一致的地块,要充分考虑地类属性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6主要成果
2022年丰县森林督查暨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1、数据库。包括森林督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林草湿样地调查数据、林草湿调查监测基础支持数据库。
2、实地举证成果。
3、统计表。包括林业督查台账表、林草湿资源统计表等。
4、图件。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等。
5、报告。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及森林督查报告。
四、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条款》
3.磋商报价表
(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
总价(大写) |
注: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如无工程变更,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以总价为准。
3.报价与响应文件(首次)中《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一致。
4.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如所有报价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范围,采购人有权宣布磋商失败。竣工结算时按第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审计价款(以审计单位审计规定为准)。
注:各供应商在位进行第二次报价前,请不要离开开标系统,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二次报价,因供应商未能及时二次报价而引起的废标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分项价格表
(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5.偏离表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序号 | 标的名称 | 磋商规格 | 投标规格 | (正/负/无)偏离 | 证明文件位置及说明 |
注:供应商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无偏离可填写“无”字,有偏离必须在本表列明,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承诺书
致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
(1)承诺书;
(2)磋商报价表;
(3)偏离表;
(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2.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3.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
5.报价有效期为45日历天。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9.若我方中标,此工程均由我方实施,不转包、分包。
10.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托人:性别:男(女)
年龄:岁职务:
身份证号:
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经济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受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公章):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月日
(注:纸质投标文件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电子化投标文件须上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与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以上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
格式自拟
特此声明
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
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13.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采购单位: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认真协商后,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服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名称: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
二、服务时间: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②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成交通知书;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丰县2022年森林、草地、湿地综合调查项目。主要分为丰县林草湿地调查监测与2022年丰县森林督查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主要成果
2022年丰县森林督查暨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1.数据库。包括森林督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林草湿样地调查数据、林草湿调查监测基础支持数据库。
2.实地举证成果。
3.统计表。包括林业督查台账表、林草湿资源统计表等。
4.图件。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等。
5.报告。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及森林督查报告。
六、技术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服务项目资金支付由甲方支付。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剩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六十(6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以上价格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涉及的一切税、费、投标人利润等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车旅费、踏勘费、耗材费、人工费及不可预见费和设备投入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合理利润、税收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再支付
注: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交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经双方商定的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标准,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八、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计算成果、有关数据及文字报告等属于内部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乙方对提交的成果负责,方案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技术成果归双方共用和分享,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总经费的千分之一偿付逾期的滞纳金。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每拖延一天在总经费中扣除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管,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督导,并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对乙方存在问题作限期整改要求,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由甲方决定。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确保乙方服务费按时到位。
2、甲方检查人员必须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检查考核。
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作业质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并按照甲方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示。
2、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开展服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尊重服务对象,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开展服务。
3、乙方定期向甲方反映服务开展情况,在项目评估前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服务记录等行为,配合甲方构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4、乙方不得再委托或者转包本合同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5、乙方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服务反馈制度,设立公开的投诉电话。
十四、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未完成服务部分的相应经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确定服务承办方的全部支出。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年度已结算服务金额5%的违约金并返还已结算服务金额。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六、其它
1、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公司壹份备案。
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磋商文件有矛盾之处,以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STK-C2023-0007]为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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