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dlx-sg2022-34
预算金额93.54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零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BGDLX-SG2022-34)

1.立项依据
根据2022年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费用化)计划,“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已立项,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费用化)资金,经段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项目已具备开展施工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供电段管内变电所(亭)。
建设规模:按照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图的方案进行施工。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对需整修的37座避雷针塔锈蚀部位除锈涂漆,更换部分已损坏斜支撑角钢。避雷针塔既有备母全部拆除,安装防盗螺母,标画防松线。拆除避雷针塔既有主角钢连接处螺母,安装双重防松吸振型自锁螺母,标画防松线,除主角钢连接处外螺栓均加装防盗螺母。检查避雷针塔顶部是否有熔化和断裂,清理避雷针塔鸟巢及异物。拆除避雷针塔投光灯 69 盏,更换既有投光灯 32 盏,新型 300W 的LED 避雷针塔投光灯 37 盏 (利用库存投光灯 32 盏, 新购置投光灯 37 盏) ,并对既有投光灯底座进行相应改造,确保投光灯安装牢固,检查灯具连接部分线路是否有老化损坏现象。避雷针塔接地装置加装降阻模块(达到规范要求)、基础及地面修缮、地脚螺栓加装螺纹式防锈保护罩,埋设降阻模块并配合降阻剂回填进行接地电阻安全整治。降阻模块埋设深度不小于0.8米,周围敷埋降阻剂,回填细土并夯实。离子接地极确保与既有水平接地体可靠焊接。待不合格接地电阻整治工程完成后,实测每处接地电阻值,要求避雷针接地电阻及区间接触网电力接地电阻均不大于 10Ω。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避雷针塔锈蚀部位除锈涂漆
10m2
74
2
避雷针塔更换角钢

37
3
避雷针塔备母拆除

37
4
避雷针塔安装防盗螺母

37
5
拆除避雷针塔既有主角钢连接处螺母

37
6
安装双重防松吸振型自锁螺母

37
7
避雷针塔标画防松线
10m2
18.5
8
避雷针上投光灯安装 两盏

16
9
避雷针上投光灯安装 一盏

5
10
避雷针上投光灯安装 两盏(利用既有灯)

16
11
检查避雷针塔顶部清理鸟巢及异物

37
12
避雷针地脚螺栓加装螺纹式防锈保护罩

37
13
普通土坑开挖及回填 深≤2.0m
10m3
296
14
安装降阻模块

37
15
地面修复
10m3
37
16
避雷针设备拆除后运输

37
17
避雷针投光灯拆除

69

(2)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3)以上工程内容均以设计图为准,设计图联系包头供电段项目管理人员。
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甲方委托为准。
(4)施工中应遵照《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2.3 工程投资:935400元(含税9%)。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
2.5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工程相关验收标准。
2.6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项目内容。
3.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提供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至少三项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大中修施工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登高作业人员应具有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少于5名)。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7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8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9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10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11月3日18:0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btgdd_dljsk@1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报送高清扫描电子版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5、6条)。同时于2022年11月4日18:00前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须与电子版申请文件一致,书写制作请见第6条、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纸质申请文件在2022年11月3日18:00前能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考虑到疫情影响,纸质申请文件可延期报送。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5.15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014040
联 系 人:梁坤
电 话:0472-2224443/13020436504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2222243;路电0209-22243
邮 编:014040






包头供电段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BGDLX-SG2022-34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包头供电段变电所(亭)避雷针塔维修整治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项目(公告编号:BGDLX-SG2022-34),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设计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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