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关于2024年南宁市、崇左市环保宣传栏入村(点)制作安装采购的询价公告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就环保宣传栏入村(点)制作安装服务实施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宁市、崇左市环保宣传栏入村(点)制作安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216,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采购需求
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项目以生态环境优美、游客流量较大、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振兴示范点、风景旅游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教育单位等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活动,创建一批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本次采购需在拟命名的12个基地各安装10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牌,共120块宣传牌,安装地址在南宁、崇左等市。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制作安装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详细内容见附件1《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图文设计能力和水平;
3.具备土方挖掘等工作能力。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提供综合评分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17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7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陀翀、黄彦博,联系电话:0771-5773959。
附件:1.采购需求
2.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综合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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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宁市、崇左市环保宣传栏入村(点)制作安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216,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采购需求
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项目以生态环境优美、游客流量较大、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振兴示范点、风景旅游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教育单位等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活动,创建一批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本次采购需在拟命名的12个基地各安装10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牌,共120块宣传牌,安装地址在南宁、崇左等市。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制作安装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详细内容见附件1《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图文设计能力和水平;
3.具备土方挖掘等工作能力。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提供综合评分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17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7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陀翀、黄彦博,联系电话:0771-5773959。
附件:1.采购需求
2.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综合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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