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施工2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15: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已由盐城市水利局盐水计[2023]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60%、地方配套4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阜宁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2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河道 12.475 千米,新建挡浪墙0.5 千米,新建直立墙 2.4 千米,拆建涵闸9座、闸站 6 座、桥梁1座,提升防汛道路 0.65 千米等。本项目的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对应为中型),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跨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7467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2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6千米(桩号YBH12+900~18+900),新建挡浪墙0.5千米,新建直立墙(U型板桩) 0.8千米;拆建涵闸1座、闸站5座,堤顶防汛道路0.65千米;水土保持工程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372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360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排灌能力,2024年12月底前须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他有效材料,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4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3668 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0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60分基础上扣0.6分,扣完为止; 每低 1%,在60分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5 | |
1 | 工场布置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措施 | 2 | 冬雨季施工、围堰、降排水、防汛度汛、施工交通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河道疏浚工程 | 7 | ①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③弃土区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防汛道路工程 | 2 | 防汛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岸坡防护工程 | 4 | U型板桩护岸、挡浪墙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 | 2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混凝土工程 | 5 | ①砼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房屋工程 | 1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拆除工程 | 1 | 老闸(站)、砼道路等建筑物的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 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 | 2 | 水土保持(含施工期水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2 |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 | 1 |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制定的文明工地创建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 1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得力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5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含涵洞或水闸或泵站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他有效材料,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4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3)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4 分,最多得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承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本批次招标的阜宁县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分为施工1标、施工2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2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和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 址:盐城市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
联 系 人: 倪伟
联系电话: 1835207916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