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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滇中引水大理1段6标自购物资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滇中引水大理1段6标自购物资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滇中引水大理1段6标自购物资招标(二次挂网)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外加剂)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3-467-0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大理I段施工6标起止桩号DLⅠ91+206~DLⅠ112+429,全长21.223km。投标总工期:2420日历天(6年零7个半月)。工程造价2320604424元。主要工程为:“五隧二支三退水,一涵一槽一虹吸”。 “五隧”:共包括上果园隧洞后段(长约3.95km)、下河坝隧洞(长约4.05km)、玉石厂隧洞(长约4.74km)、老马槽隧洞(长约3.84km)、长育村隧洞前段(长约4.10km)等8座输水建筑物。其中隧洞长20.688km/5座,线路占比97.48%。 “二支”:本段设置支洞0.657km/2座,分别为上果园隧洞1#施工支洞,长0.311km,老马槽隧洞1#施工支洞,长0.346km。 “三退水”:下河坝退水通道,长0.179km;玉石厂退水通道,长0.243km;海东分(退)水工程全长2.741km。 “一涵”:下河坝暗涵(长约0.063km)。 “一槽”:老马槽渡槽(长约0.154km)。 “一虹吸”:玉石厂倒虹吸(长约0.317km)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无碱速凝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无碱速凝剂。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无碱速凝剂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所供应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无碱速凝剂必须为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生产厂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供货组织方案,在方案中须明确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无碱速凝剂的主供厂家以及缺货时的辅助供货渠道、组织物流运输与仓储的措施以及售后服务如何保障等必要内容。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成立年限≥2年,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年内(2020年至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1份,检验报告中各项材料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日前3天,前往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大理1段6标(云南省大理市洱源县大把关镇,项目联系人:廖诗全,18670599997)进行混凝土试拌,确定各自每方砼减水剂掺量(注:减水剂掺量按1.3%±0.1控制,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原材料情况及混凝土施工工艺需求,掺量在≤1.4%时,按照实际掺量进行结算最低不低于1.2%,减水剂掺量≥1.4时,需求方通知中标单位现场服务人员见证及调整产品配方,调整后仍超出1.4时,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结算按照1.4%掺量进行结算。无碱速凝剂按照6-8%控制,隧道实际使用速凝剂平均掺量大于8.0%时,需求单位通知中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及时调整产品配方,调整后仍高于8.0%时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作为结算依据,超掺部分在每月办理结算时相应扣减。)混凝土的工作性应符合要求(主要测试:容重、含固%、初始坍落度、初始扩展度、2h坍落度、2h扩展度等项目,若上述各项中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为不合格。 由项目试验室、物资部共同签字形成试拌结果通知书,试拌结果通知书于开标前2日通过邮箱方式发送PDF文件。招标项目根据试拌实际情况,由投标人及招标项目试验室在试拌现场共同签认试拌情况单据,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附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其他资料)提供合格的试拌结果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无效。试拌完成后,投标人留存5公斤样品,由试验室保管封样,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供应的材料与样品相同。试拌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及试验室使用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2019年至今期间水利、市政、地铁、高速公路、房建等工程类(任意一类即可)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 3.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谈判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自邀请竞争性谈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谈判人。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国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9日至2023年11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操作方式详见“中铁鲁班商务网”首页→右下角“客服”→“操作手册”),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账户(账户信息见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中标候选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646号, 联系人:孙亚勤 电话:18274831777邮箱:496159197@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0731-85921633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无需发送付款凭证)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孙亚勤廖诗全 电话:1827483177718670599997邮箱:496159197@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0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说明:①投标人账户为非农业银行打款。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②投标人账户为农业银行打款。请参照下面图片操作。 注意: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同一项目多个包件可将标书款(或保证金)合并汇出,但标书款与保证金须分别汇出(即标书款汇一笔,保证金汇一笔),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汇款时仅需备注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及所投包件号(例:2023-100,SH-01),因投标人未备注以上信息影响了下载权限的开通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完善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款项的确认以到达收款账为准,投标人无需发送付款凭证,招标组织人每日16:30至17:00统一核查收款账户,核实收到款项后,将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发票于付款时间的一个季度统一开具,发票为电子普票,由“诺诺网”推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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