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12024ah1001215
预算金额8.8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建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551-628716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出让公告 补充/变更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4AH1001215
    标的名称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超市出租标的3(北校区34号生活服务用房)
    出租底价 8.857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80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4
    挂牌截至日期 2024-08-12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建筑大学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357376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
    租赁期限单位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建筑大学校内超市。

    2、各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各出租标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1、2竞价保证金为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标的3竞价保证金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各出租标的均现有租赁,免租金装潢期30天。

    5、各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方负责标的清场工作。

    6、各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各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8、现场勘察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330。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评审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本意向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②本意向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本意向方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意向承租方还应于公告期内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评审材料。

    (1)评审材料要求: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内超市出租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详见公告)提供相关得分支撑材料,按附件封面规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单独封装(不含一次性报价单);

    (2)一次性报价单要求:按附件规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单独封装;

    (3)评审材料提交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1楼,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551-62871622或18755885114。统一提交时间:2024年8月9、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评审当日,意向承租方须派遣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至评审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评审专家问询。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承租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额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不接受联合体、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竞租;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出租标的3地势低洼,具有发生内涝的风险,如因发生内涝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仅用于从事超市,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包装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洗涤用品等。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增设新经营项目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并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项目和范围。不得经营出售现场自制食品、无定型包装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及香烟、电子烟等同类型商品。不得出售易燃易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及香烟、电子烟等商品,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封建迷信以及网吧、游戏厅和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其它经营项目。

    4、租赁期内,因承租方的经营管理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教学、生活等秩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认真做好出租标的的防火、防盗及相关校园安全工作,车辆出入严格遵守出租方车辆管理规定。若出现安全事故,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

    6、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或食安监管、税务、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检查、抽测等活动,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出租方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经营范围、经营价格以及商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与要求须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所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价格标签需符合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出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合肥市内校外于同类经营网点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并保证商品质量。

    8、承租方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承租方须加强对使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

    9、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担任经营经理,并出具委任的书面材料,且须得到出租方认可,员工信息须张贴上墙。经营经理不得中途换人,如确需换人须得到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日常安全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出租方提供水、电、燃气并按照有关规定据实计量收取,承租方租赁房屋期间因使用水、电、燃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按月向出租方交付水、电、燃气费,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计费标准执行。承租方使用水、电、燃气必须遵守出租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保证房屋整体安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满足校园安全、环保、规划要求。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12、租赁期内,承租方息业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的同意。暑假、寒假的经营由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决定。

    1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5年。合同采用3+2签订方式;

    (2)续签条件。合同期满前30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从师生满意度、商品价格和质量调查、遵从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如承租方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行为,则续签合同;

    (3)合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4、承租方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赁合同》。

    15、一个意向承租方不可同时登记竞租标的1、标的2。

    16、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8、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4)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 2、本项目根据意向方报名结果,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① 公告期内若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②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由组织方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成员与出租方代表1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内超市出租项目综合评分标准》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意向资质得分与报价得分总和为其最终得分,如有2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最终得分相同,则其中一次性报价得分最高的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本标的承租方;标的租金为最终得分相同的意向承租方中一次性报价得分最高的租金底价。如有2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最终得分相同且一次性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在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相同一次性报价为起始价格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出租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162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超市出租项目评分标准.pdf一次性报价文件(标3).pdf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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