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4.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ah-sy-2024-006
预算金额94.81万元
招标公司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女士1570729675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JAH-SY-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91.81万元,招标人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预算金额91.81力元,合同履约期限:30 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等相关政策。 供应商需按格式要求捉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其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
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不项目
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井
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捉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恪证书;
(3)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市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
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
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e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4年07月08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或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
求”所列所有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并须
清晰可辨)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 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郧西县滨河路七夕大道?号安泰盛景1号楼2单元1304室(福建安华发展
有限公司郧西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E 1130分
开标地点:郧西县滨河路七夕大通?号安泰盛景!号楼2单元1301 室(福建安华发展
有限公司郧西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编号:FJnu σπ"=u∠**ψvO
、项目名称: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
3、项目地点:郧西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81万元
6、最高限价: 94.81万元
7、合同履约期限:30 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投资:郧西县棚改安置小区屋顶亮化工程最高限价91.81 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郧西县公共瓷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75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3636200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郧西县滨河路七夕大道7号安泰盛景1号楼2单元1301室
联系人: 洪女士
电 话: 15707296750
电子邮件: 32943000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茫雅杰 (签名)
展脊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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