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广场 “梧桐语”小型城市文化客厅建设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现场或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 14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JJC-2023ZFCG0307
项目名称: 阳光广场 “梧桐语”小型城市文化客厅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 110.91万元
最高限价: 110 . 4011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阳光广场 “梧桐语”小型城市文化客厅建设工程 , 拟于阳光广场内东北角建设一栋地上一层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钢结构,总建筑面积 59.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及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弧形玻璃幕墙等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等配套工程,以及室外景观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 以下第种 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 6 月 ~202 3 年 8 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未退休人员。)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 采购文件
时间:自 2 023 年 9 月 14 日至 2 023 年 9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1 栋 29 楼
方式:( 1 )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 2 )线上获取: 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 1 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 二维码如下: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01742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9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1 栋 29 楼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9 月 25 日 14 点 3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1 栋 29 楼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
签到时间: 2023年 9 月 21 日 09:00-09:30(09:30截止),签到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嫩江路 59号 ,联系人:许部长 025-86579153。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勘查现场及答疑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到,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 不作 任何答复。
2、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电子版须包含采用未来计价软件等格式打开的投标报价, word 、 pdf 、 Excel 等常用软件格式打开的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U 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5 ) 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执行 等。
4、供应商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嫩江路 59号
联系人:许部长
联系电话: 025-8657915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1 栋 29 楼
联系方式: 025-58835827-8031 、 025-58835827-8016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高工
电 话: 025-58835827-8031 、 025-58835827-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