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千汇物业办公家具及零星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7.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21200115
预算金额2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0515-899188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胥女士185560182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21200115
项目名称: 千汇物业办公家具及零星物品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千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千汇物业办公家具及零星物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1212001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53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千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千汇物业办公家具及零星物品采购办公室家具、安保装备、工程用具、保洁用品、公区器材、办公家电等运输至甲方指定存放地点,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就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范围 千汇物业办公家具及零星物品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23 15:00
开标地点
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4楼4005开标室。

其他
1.项目地点:盐城市千汇物业。 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前提供家电样品供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20 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所有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3.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4.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二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电汇)、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方式缴纳,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出时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收款人名称:收款单位: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湖建阳支行,账号:47157698217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站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7.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千汇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0515-8991885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212室
联系人:
胥女士
电话:
18556018265
电子邮件:
853569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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