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家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55.19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1460051
预算金额455.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佳佳0898-68519119
中标联系人蒲少波
公告正文

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家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GXTC-C-23146005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家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顺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5.191494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西安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1.473761 万元,质 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成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9.289903 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蒲少波陕 261161791141; 中标候选人(西安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俊陕 1612010201206949; 中标候选人(陕西成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桑天林陕
161201820200005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成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成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 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以收到异议书面原件文件 的确认日期作为异议收到之日。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由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德璟曲院风荷项目一期(一标段)智能家居工程(二 次)(项目编号:GXTC-C-231460051)项目于 2024 年 0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在海南省海口市 金贸西路 8 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 A 栋 5 楼 AB 室举行了开标会议,本项目已按照招标文件确 定的评标办法和相关法规要求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51914.94 元
推荐理由:综合评分第一名
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计划工期及工期:①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1 月 XX 日,②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5 月 XX 日。③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确认的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质保期:自材料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投运并验收合格且从甲方集中交付客户之日起 2 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优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14737.61 元
推荐理由:综合评分第二名
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计划工期及工期:①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1 月 XX 日,②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5 月 XX 日。③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确认的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质保期:自材料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投运并验收合格且从甲方集中交付客户之日起 2 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成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92899.03 元
推荐理由:综合评分第三名
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计划工期及工期:①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1 月 XX 日,②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5 月 XX 日。③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确认的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验收标准;质保期:自材料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投运并验收合格且从甲方集中交付客户之日起 2 年。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联通智慧大厦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898-36381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诚田国际商务大厦 5 层 AB 室 联 系 人: 陈佳佳
电 话: 0898-68519119
电子邮件: hngxzbl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