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哈市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排水管道穿越拉滨线铁路防护涵工程周转材料与机械设备租赁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55.8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哈市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配套排水管道穿越拉滨线铁路防护涵工程周转材料与机械设备租赁采购 |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GJGSWZ-2024-hyfgs0115 | ||||||||
各申请人: | |||||||||
本项目已评审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 |||||||||
序号 | 包件号 | 拟成交候选人 | 拟成交价 (元) |
推荐顺序 | |||||
1 | A01 | 黑龙江华建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558732.00 | 第一名 | |||||
2 | A02 | 黑龙江华建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279000.00 | 第一名 | |||||
公示期为: | 2024年5月14日 | 至 | 2024年5月17日 | ||||||
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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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 |||||||||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证明。 | |||||||||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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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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