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br>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中标公示
金额
436.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20200008
预算金额232.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镇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经理13375610039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北拓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232.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中标公示

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

二、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202000082、GTZFCG-2022-052、GG2022-HG02CD-013

三、中标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河北拓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开元路96号

中标金额:2321470元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浙江昂科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蒲阳镇新宾路8号

中标金额:2043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一:

名称: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标段二:

名称:高唐县梁村镇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期)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吕丽红、裴崇申、孙立锋、齐维珍、万曰明(招标人代表)

六、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标段一:河北拓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91.08、95.68、91.88、92.58、95.44)、中山市致众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9.82、96.02、90.92、90.12、88.25)、浙江昂科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7.62、92.07、90.37、90.37、90.45)、河北凯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84.79、93.84、87.74、86.14、90.79 )、河北凯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5.03、94.13、88.63、87.73、84.91)、河北凯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86.17、94.32、87.92、87.72、82.63)、佛山市艾绅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5.24、92.59、87.99、86.99、83.30)上海申花电工器材有限公司(79.40、89.90、83.50、85.40、81.39)

标段二:河北拓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90.68、97.28、91.98、90.38、92.78)、浙江昂科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9.07、95.37、90.57、91.87、91.85 )、中山市致众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9.32、97.12、90.02、91.12、84.25)、河北凯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84.52、95.12、87.82、86.22、88.81 )、河北凯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4.83、95.53、88.43、87.73、84.91 )、河北凯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85.97、95.02、87.52、87.82、82.63 )、佛山市艾绅热能科技有限公司(84.49、94.29、87.39、86.19、83.30 )、上海申花电工器材有限公司(79.30、90.90、83.70、85.20、81.09 )

七、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原因:

标段一:

1.中山市致众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2.浙江昂科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3.河北凯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4.河北凯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5.河北凯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6.佛山市艾绅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7.上海申花电工器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标段二:

1.河北拓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中山市致众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3.河北凯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4.河北凯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5.河北凯祥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6.佛山市艾绅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7.上海申花电工器材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各标段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货物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收费金额:标段一:29536.17元;标段二:26482.90元。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高唐县梁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唐县

联系人:朱镇长

联系方式:0635-713306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经济开发区当代国际大厦9楼902

联系人:冯经理、薛经理

联系方式:13375610039、15966261582

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