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399
预算金额146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17-83107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8000337006399 项目名称 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
标段编号 E3208000337006399001001 标段名称 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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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淮安市洪泽区洪城置业有限公司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洪行审经核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洪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预审确定的用地规模不得超过381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5969.20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46793.31平方米、地上公共配套用建筑(社区、物业、架空层、门卫、配电房等)建筑面积8561.81平方米、地下公共配套建筑(消防水池、泵房等)建筑面积614.08平方米;建筑密度24.16%,绿地率30.15%,用地容积率1.46。具体详见设计方案,最终建筑面积以通过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46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对整个蒋坝镇彭祖大道北侧、经一路东侧地块安置房项目(蒋坝安置房三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内含建筑、结构、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专业、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小区配套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弱电智能化(含三网合一)、泛光照明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2)施工项目规划红线内全部工程(不包括红线内供配电、燃气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的施工、供水设备、太阳能、座椅、垃圾箱、道闸和道杆、健身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绿色建筑检测、评审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 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8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

说明:(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委托合同和设计成果证明(图审合格证或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委托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3自202110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10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307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0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110800分至2023年1109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建设工程-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11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洪城置业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10号

联系人:张先生,13915140805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4期58号楼二楼

联系人:黄女士,0517-83107656,15152566362

20231011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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