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zx2023-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丹贺0431-87652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X2023-05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9 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2楼会议室详见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准入
2.2项目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3招标范围选择房地产中介公司负责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所涉及的房贷
和综合消费类贷款业务、经营性贷款业务进行优质信息推送服务。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服务规范,诚信度高。
2.6入围家数:最多入围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二手房营销网络,客源稳定。
3.3 投标人须拥有专业的队伍,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较完整,操作规范。
3.4 与银行合作个人信贷业务无虚假按揭、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记录和无
重大经济纠纷,信誉良好。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现有年份满
足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
中(邮件主题备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3年房地产中介公司信息服务
准入±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
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
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胡丹贺
电 话:0431-81727843
2023年4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 胡丹贺
电 话: 0431-8172784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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