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氢复合器和氢气点火器设备采购(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gc-wz-gkzb-24-12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享010-80932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氢复合器和氢气点火器设备采购(四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C-WZ-GKZB-24-1298

2.2 项目名称:

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氢复合器和氢气点火器设备采购(四次招标)

2.3 项目概况: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2设备名称: 氢复合器和氢气点火器

设备数量:氢复合器16台,氢气点火器132台以及配套控制柜、催化板定期检查和再生装置、备品备件、易耗品等

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最高核安全级3级(非核安全监管设备),抗震I/II类,质保等级QA1/QA3

2.5 交货地点:

DDP 项目现场或模块厂

2.6 交货期:

1#机组 氢复合器 2025/12/30;1#机组 氢气点火器 2025/7/26

2#机组 氢复合器 2026/10/30;2#机组氢气点火器 2026/5/26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氢复合器和氢气点火器设备采购(四次招标)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李享

联系方式:010-80932252,15101541062

邮箱:lixiang@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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