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3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已由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根据2021年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湖南省A级旅游景区名录表》文件,景区共计553家,具体如下:按级别分布:5A级12家,4A级151家,3A级367家,2A及以下23家。地区分布情况(4A级及以上):湘西地区14家,永州地区14家,株洲地区10家,长沙地区28家,怀化地区13家,张家界地区13家,岳阳地区10家,郴州地区15家,常德地区11家,衡阳地区8家,邵阳地区7家,娄底地区7家,益阳地区5家,湘潭地区8家。
为实现规范管理及营销推广的需要,我司将以公开采购方式引入业务推广合作单位,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市场拓展,配合做好指示牌布局报建前期调研,组织需求单位与我司签订协议,负责回款工作,并做好客户维护。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2.3 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按照响应数额完成本年度推广任务,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可与我司协商下一年度续约事宜:
(一)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下一年度可完成签约的额度满足我司旅游标志牌年度增长幅度条件的。
(三)合作期内推广服务良好的,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2.4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需求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需求部门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附录 1要求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bid.hngs.net:12500/)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 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 :275355087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含U盘)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2)响应文件封套标识:
采购人名称: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地址: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5楼(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交采购人签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高速集团)。采购人在响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未通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备注“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
户 名: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账 号: 36811010010035404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如有)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前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2单元104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731-8468680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聂女士
电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已由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根据2021年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湖南省A级旅游景区名录表》文件,景区共计553家,具体如下:按级别分布:5A级12家,4A级151家,3A级367家,2A及以下23家。地区分布情况(4A级及以上):湘西地区14家,永州地区14家,株洲地区10家,长沙地区28家,怀化地区13家,张家界地区13家,岳阳地区10家,郴州地区15家,常德地区11家,衡阳地区8家,邵阳地区7家,娄底地区7家,益阳地区5家,湘潭地区8家。
为实现规范管理及营销推广的需要,我司将以公开采购方式引入业务推广合作单位,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市场拓展,配合做好指示牌布局报建前期调研,组织需求单位与我司签订协议,负责回款工作,并做好客户维护。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 | 营业收入额度最低限价(万元/年) | 营业收入佣金比例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1 | 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 | 900 | 18%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市场拓展,配合做好指示牌布局报建前期调研,组织需求单位与我司签订协议,负责回款工作,并做好客户维护。 |
2.3 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按照响应数额完成本年度推广任务,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可与我司协商下一年度续约事宜:
(一)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下一年度可完成签约的额度满足我司旅游标志牌年度增长幅度条件的。
(三)合作期内推广服务良好的,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2.4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需求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需求部门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附录 1要求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bid.hngs.net:12500/)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 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 :275355087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含U盘)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2)响应文件封套标识:
采购人名称: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地址: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5楼(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交采购人签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高速集团)。采购人在响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未通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备注“标志牌运营招商项目”)。
户 名: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账 号: 36811010010035404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如有)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前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2单元104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731-8468680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聂女士
电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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