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东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区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4: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东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区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3〕1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和平东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区域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范围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1.和平路(建设大街-育才街)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为非机动车道局部补强整体罩面;2.和平路(育才街-翟营大街)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进行局部补强整体罩面;3.和平路(建设大街-翟营大街)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为人行道、路缘石及树池框进行翻修,检查井井盖、交通设施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4.青园街(和平路—裕华路)为城市支路,对两侧便道进行提升。 2.1.4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5566.0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约5035.07万元。 2.1.5设计周期: 1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的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2)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 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受理单位: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东波;电话:0311-86063928、13673136918。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7 09:00至2023-11-17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刘立 |
联系人: | 杨东波、韩宁 |
电话: |
0311-86043774 |
电话: | 0311-8606392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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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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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zjzx@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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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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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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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160120190000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