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国产化12V电源模块技术开发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xwz-202349-xj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国产化12V电源模块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BXWZ-202349-XJ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BXWZ-202349-XJ01)采购人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获批准并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网上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国产化12V电源模块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1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须知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双方需求确认完成后10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完成电源模块的可靠性试验验证及适配验证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                      
2.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4技术服务进度:
2.4.1 2024年8月,交付电源模块样机,功能性能满足附件一《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2.4.2 2024年10月,完成电源模块的可靠性试验验证及适配验证。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验收:由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供应商如未完成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则应提供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同类产品业绩,业绩范围至少涵盖汽车、机械、电力、通信、军工、轨道交通、工业控制等领域之一,并提供销售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6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9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获取相关资料。
5.询价响应
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857994770@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BXWZ-202349-XJ01+供应商名称”。
6.评审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6.2 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6.3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7.其他
7.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同时发布。
7.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4询价须知详见附件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13581558267
技术专责:畅佩
联系电话:18010261319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附件1:
询价须知
一、服务要求
1、目标:
开发一款适用于轨道交通领域电源模块样机,实现220Vac转换为12Vdc电源转换功能,输出功率300W。
2内容:
开发一款采用国产化主功率元器件的AC/DC电源模块,技术指标满足要求,完成产品功能性能测试验证及型式试验,配合进行适配验证。
3进度:
3.1 2024年8月,交付电源模块样机,功能性能满足附件一《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3.2 2024年10月,完成电源模块的可靠性试验验证及适配验证。
4质量: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附件一: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1) 25A 300W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序号
25A 300W 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1
输入:220VAC(100 V~264 V)范围内可连续正常运行;输入频率50 Hz(47 Hz~53 Hz)范围内可连续运行
2
输出12VDC
3
输出电流:25A,连续
4
输出纹波:≤120mVpp
5
负载稳定度不超过输出电压额定值的120mV(输出0A~25A)
6
电压稳定度不超过输出电压额定值的120mV(AC 100V~AC 264V)
7
电源要求输出端应具有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功能
8
散热方式:自然风冷散热
9
带状态指示输出
10
EMC:应满足《GB/T 24338.5-2018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标准相关要求
11
满足《GB/T 32347.3-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3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标准中关于冲击与振动(4.12条款)的要求
12
设备绝缘耐压:输入对输出≥3000V AC
13
工作环境温度:-25~70℃
14
储藏温度,-40~85℃
15
相对湿度,0-90%,无凝结
16
海拔高度,2500m以下
17
安装方式:导轨式或机架式等
18
外形尺寸:不大于124mmx82mmx127mm
19
典型效率:≥93%( AC 230V)
20
功率因数≥0.95(AC 120)/0.9(AC230)
21
输入浪涌电流<35A,冷启动
22
采用国产主功率元器件

 附件二:技术服务及质量要求
1. 成果要求
1.1 供应商应提供整个项目的文档、资料及样机。文档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理图、PCB、BOM、定制器件(如变压器等)设计规格书、测试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等;样机包括25A 300W 电源模块样机1台。
1.2 关键技术节点需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供应商才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理图、PCB、结构设计方案、定制器件设计方案等。
1.3 项目文档应与服务内容要求相一致,项目文档应该全面、完整、详细、清晰。
1.4 交付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
1.5 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交付。
1.6 采购人有权对交付物不符合需求或不满意之处提出修改要求。
1.7 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服务内容进行保密,保证提供的资料、信息的安全,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 验收要求
2.1交付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
2.2 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交付。
2.3 供应商及时响应了采购人的修改要求。
3.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3.1 自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2 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对于一般性问题,需要在3×24小时内远程完成服务;对于紧急性问题,在8小时内确定不能远程解决问题时,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目标客户现场。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服务费用、项目周期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本项目共进行不超过3轮谈判。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依次进行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最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5、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期、供货周期等)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7、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在询价结束15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9、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2)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12、供应商违约处理
(1) 一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警告处理,两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2)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及内容进行报价。
(3) 询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处理,违约两次,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4)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询价过程中的承诺事项。当供货商出现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供货不及时、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价格上涨等不能履约的情形时,采购人可以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暂停交易半年,并形成其不良履约记录,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3、其他
监督部门:本询价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10-51214017、010-51214018,邮箱:BXJJJC@crsc.cn。
附件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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