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66.1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22gc20240236
预算金额266.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451-872001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3 08:58:07  

项目编号:0222GC20240236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3 最高限价:2,661,612.27元含税金等

2.4 建设地点:兴隆牧场二分场

2.5 建设规模:建设宽4米,长约1636.8米水泥混凝土道路,配套排水沟302米及过路管涵等。

2.6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7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3.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 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6月3日9:00至20246月5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响应将被否决。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2截止时间:20246月5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6614:00时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46614:00时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182

8. 踏勘现场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 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审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2家,询比采购活动中止。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联系方式

人: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

人:徐德军

   13555500848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182

人:金女士、马女士

   话:0451-87200170、87200171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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