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地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r2024091408
预算金额4880万元
招标公司句容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项主任13952938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25-866360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福地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JR2024091408 | 项目名称 | 福地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ZJJR2024091408001001 | 标段名称 | 福地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地路幼儿园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句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句政务办投资〔2024〕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句容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句容市葛洪路东侧 2.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353平方米;2.2.3合同估算价:4880万元;2.2.4总工期要求: 336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1 日2.2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总图、建筑、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厨房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等专业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地下人防、地下室、消防、装饰装修、幕墙、室外附属、小品、绿色建筑、装配式、海绵城市、环境保护、各种体育运动球场(大型固定玩具采购及安装)、道路场地铺装、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雨水回收利用、管线综合、雨污水、市政配套、水电燃气智能化接入、红线范围内的电力专项设计、泛光照明、标识系统、抗震设计、BIM设计(L3级)、校园文化、门卫、配电房、汽车坡道玻璃雨棚、工程试桩设计,同时还包含场地临设、临水、临电等接入设计等专项设计。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特殊专业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厅、会议室等舞台灯光、音响、视频、声学设计、室外照明(含亮化工程、泛光照明)等专项工程设计。所有设计文件中不允许有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深度进行,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限额设计。2、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限额设计的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电梯、智能化、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空调、充电桩、标牌指示、设备采购、校园文化、室外附属、景观小品、道路、竣工验收、保修、发包人要求的室外固定体育器材采购、各种体育运动球场(大型固定玩具采购及安装)、安装、防护设施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任何费用;发包人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项目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3、质量目标: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设计资质: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B)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A)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B)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C)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E)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7)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 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B)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C)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1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 1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设计业绩, 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注:①投标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③投标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④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视为未提供。3.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提供承诺书)(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4.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5.其他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00:00至2024年10月14日23:59期间使用企业CA 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 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5.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 (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7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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