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01.1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ldl20240530005gkxm1
预算金额301.15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函懿0432-633365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JLDL20240530005GKXM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1.15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预算金额 301.15 万元。
(一标段 151.15 万元;二标段:1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一标段); (002)吉林 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等;
2.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 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002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2.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二标段:(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
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 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 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政务大厅 4 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 4 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开标室
七、其他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1841 号。
2、项目编号:SJLDL20240530005GKXM1。
3、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
4、预算金额:301.15 万元。(一标段 151.15 万元;二标段:150 万元。)5、采购需求:
一标段:核磁智能化诊断中心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1 86 英寸智能化显示终端 1
2 会诊教学平台 1
3 31.5 英寸专家级审核专用显示器 10
4 12M 智慧专家诊断系统 1
5 6M 便携式移动诊断终端 1
6 会诊教学控制系统 1
7 医学图像智能调阅系统 8
8 智能化电子讲台 1
9 胶片投屏 1
10 无线投屏 1
11 直播系统 1
二标段:影像诊断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1 肝脏局灶性病变 MR 图像辅助分诊软件 1
2 冠脉 CT 造影图像血管狭窄辅助评估软件 1
详见技术参数。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手续。
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2.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 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标段:(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 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 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16 时 00 分止。
2、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3、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4、CA 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 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 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16 时 00 分。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 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 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售价: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 4 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一标段:人民币 1.5115 万元;二标 段:1.5 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兴业银行江南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账号:582030100100020370。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 81 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0432-64560616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中海大厦 12 层
联系人:宋函懿 联系电话:0432-633365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函懿 联系电话:0432-63336505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八、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 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 区 LED 屏幕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市华山路 81 号
联 系 人:刘伟
电 话:0432-645606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 1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宋函懿
电 话: 0432-6333650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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